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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政府征收房屋有哪些补偿项目: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6-03 16:30:5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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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重点工程征收补偿款发放规定,重点工程征收补偿款发放的规定主要涉及征收流程、补偿款的计算与发放等方面,具体规定如下:一、征收流程及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需发布征收土地

工程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政府征收房屋有哪些补偿项目: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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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工程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重点工程征收补偿款发放规定

    重点工程征收补偿款发放的规定主要涉及征收流程、补偿款的计算与发放等方面,具体规定如下:

    一、征收流程及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等,并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二、补偿款的计算

    征收补偿款的具体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来计算,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费用的计算通常基于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和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三、补偿款的发放

    补偿款的发放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的人员的不同情况,支付给相应的组织或个人。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规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流程,包括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论证、公布征求意见,并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方案,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总的来说,重点工程征收补偿款的发放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旨在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政府征收房屋有哪些补偿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有:房屋价值补偿费和房屋装修费、征收安置费和搬迁费、房屋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困难补助费和奖励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落实征收补偿费用

    补偿是对拆迁户最为重要的利益点。在拆迁中,补偿款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这也是规避行政官员贪腐的关键点,资金的流动必须有透明的支出、入账明细,充分保障拆迁户的赔偿款足额到位。

    一、突泉县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通知要求各地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各地还应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

    还应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当前,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的关键在于落实社保资金,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

    二、现在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1、先补后拆。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过去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拆一还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那么以1:1的面积计算标准将自己的房屋与拆迁方提供的房屋进行置换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

    3、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补偿原则是拆迁行为必须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即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在拆迁之后应等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

    4、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拆迁补偿水平要求是怎样

    《通知》指出,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

    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通知要求各地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

    各地还应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通知规定,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

    四、征地补偿款发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同样也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一、征地补偿款没完全发放怎么办

    1、投石问路,申请信息公开化被动为主动。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被征收拆迁人往往感到维权很困难,原因之一就是掌握的信息很有限。征收拆迁方掌握着相关信息,但是出于种种考虑,不会主动向被征收拆迁人公开,甚至故意隐瞒。信息不对称,被征收拆迁人在维权时自然会感到很被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给了被征收拆迁人一个化被动为主动的机会,因此可以申请当地补偿款发放及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

    2、行政复议以及诉讼。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使得自己的权利得以保护和实现。

    五、征地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六、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一、征地补偿新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征地补偿计算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五)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六)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七)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八)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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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孔霖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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