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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集体房屋政府拆迁修路有补偿吗2025,修路征地没用完的怎么办: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31 14: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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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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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集体房屋政府拆迁修路有补偿吗2025,自己出钱修的路,征用了可以赔钱吗,自己出钱修的路被征用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具体赔偿情况如下:一、赔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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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小集体房屋政府拆迁修路有补偿吗2025,自己出钱修的路,征用了可以赔钱吗

    自己出钱修的路被征用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一、赔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意味着,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出资修建的道路,在被征用时,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赔偿内容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于自己出钱修的路,主要涉及到的补偿包括: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因素确定,通常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计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道路本身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设施或建筑物。这些都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

    三、赔偿程序

    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随后,相关部门将根据登记情况和评估结果,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补偿费用。

    综上所述,自己出钱修的路在被征用时,有权获得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在内的公平、合理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程序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二、修路征地没用完的怎么办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是由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将土地的所有权收归国有,再以划拨、出让等方式给项目建设方,这时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就算建设用地没有用完,土地的所有权也还是归国家或项目建设方所有。原所有土地的村民已经取得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也就失去了土地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三、乡村修公路占地应该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修路占用耕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修路占地该怎么赔偿

    修路占地赔偿方式如下: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征地修路怎么补偿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六、修路征地没用完的怎么办?

    法律分析:

    土地征收是由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将土地的所有权收归国有,再以划拨、出让等方式给项目建设方,这时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就算建设用地没有用完,土地的所有权也还是归国家或项目建设方所有。原所有土地的村民已经取得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也就失去了土地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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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花钱修路国家有报销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小集体房屋政府拆迁修路有补偿吗合法吗,集体土地建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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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卞锦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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