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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房屋拆迁补偿2025,空地院落拆迁应该怎么补偿: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22 14:23:5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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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房屋拆迁补偿2025,房屋拆迁后,院落空地归谁所有,房屋拆迁后,院落空地的归属权问题,主要取决于该空地的原始权属以及拆迁协议的具体内容。一、原始权属如果院落空地原本就属于被拆迁房屋的一部分,即与被拆迁房屋共享同一土地使用权,那么拆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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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院落房屋拆迁补偿2025,房屋拆迁后,院落空地归谁所有

    房屋拆迁后,院落空地的归属权问题,主要取决于该空地的原始权属以及拆迁协议的具体内容。

    一、原始权属

    如果院落空地原本就属于被拆迁房屋的一部分,即与被拆迁房屋共享同一土地使用权,那么拆迁后,该空地的权属通常应随房屋一起转移。这意味着,如果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空地也应归该个人所有。

    如果院落空地是独立的土地使用权,其归属可能需要单独考虑。这种情况下,空地的归属可能取决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登记情况,以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二、拆迁协议

    拆迁协议是确定拆迁后权益分配的重要依据。在拆迁过程中,相关方会签订拆迁协议,明确拆迁范围、补偿方式、权益分配等事项。

    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规定了院落空地的归属,那么应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例如,协议可能规定空地随房屋一起拆迁,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者规定空地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归特定方所有。

    如果拆迁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院落空地的归属,那么可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参考原始权属、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确定空地的归属。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后院落空地的归属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分析提供了一般性的指导原则,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具体拆迁政策和相关协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应详细审查相关文件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二、空地院落拆迁应该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空地院落拆迁的补偿标准是通过房地产价值的评估部门出具的评估结果来进行确定的。房地产的价格评估机构先是通过被征收人的协商进行选定的,然后在被征收人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让房屋的征收部门经过组织被征收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从而进行确定决定,或者也可以通过采取摇号、抽签等等随机的方式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城中村拆迁时,院落空地应该如何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中村拆迁时,院落是当事人合法享有的,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

    【2012】行他字第16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请求》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一、被拆迁人享有的权利

    (1)依法获得安置或者补偿的权利,在拆迁人不能一次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有权利要求拆迁人提供周转房;

    (2)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在拆迁行政诉讼法中,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房屋拆迁许可证、限期拆迁决定书等等);

    (4)对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权利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履行其法定职责;

    (5)对于拆迁人经协商达成的拆迁协议,有权利申请公证机关给予公证;

    (6)与拆迁人协商,就拆迁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地点、拆迁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金额、周转用房的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达不成协议时,有权利申请房屋拆迁主管机关裁决;

    (7)对于房屋拆迁裁决主管机关所作的拆迁裁决不服的,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有权利向在关部门申诉或者申请复议;

    (8)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助费;

    (9)不服拆迁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对于拆迁人不依法拆迁的,可以请求拆迁行政主管机关对于拆迁人给予行政处罚;

    (11)因拆迁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拆迁协议时,有权利就有关的事宜申请有关部门解决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12)其他依享有权利。

    四、城市房屋拆迁,院落及空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

    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作了规定,对于被拆迁人合法享有的使用权的空地,应当单独作为一个补偿项目,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土地转让基本价补偿。

    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第17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房和安置房哪个比较好?

    1、动迁安置房它的价格通常比同小区内的商品房便宜很多。

    2、户型设计也受到局限,有些户型的房间虽然号称全朝南,但实际上光照会被其他不规则或延伸出去的墙面遮挡。

    3、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

    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

    利也相应的全面。

    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谁签订?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由被拆迁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征收国有土地附属的院落和空地有哪些补偿

    对于征收国有土地附属的院落和空地的补偿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一、拆迁房子怎么赔偿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拆迁安置房价格怎么算的

    房屋拆迁后安置房的价格计算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城市房屋拆迁院落及空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我们还是了解一下房屋补偿范围,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第17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并没有规定对院落及空地进行补偿。那么对于带有院落的房屋拆迁就真的没有任何补偿?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1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所以,法律对占用土地使用权是有明确的补偿的。因此,对于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的时候根据房屋所有人对于院落的使用情况,作出合理的补偿。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行他字第16号中也提到: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继续使用的,为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及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因此,根据上诉法条在房屋拆迁中院落和空地都是应该有补偿,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并依法登记在内,然后进行合理补偿。

    一、拆迁房和安置房哪个比较好

    (一)动迁安置房它的价格通常比同小区内的商品房便宜很多。但是动迁安置房不能像商品房一样为开发商带来利润,新建动迁安置房也不上市销售,所以为了提高容积率,有些动迁房甚至设计成2梯6户或7户,而商品房则一般是1梯2户或2梯4户。因此动迁安置房的建筑设计就不会多考究,整个建筑的窗户可能不在一个平面,形成不规则的拐角或凹凸。

    (二)户型设计也受到局限,有些户型的房间虽然号称全朝南,但实际上光照会被其他不规则或延伸出去的墙面遮挡。有些小区的动迁房的物业管理费比商品房低,相应地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也会有较大差别。已经具有一定购房实力的改善型、置换型的买房人对这些细节都会比较在意,不会单纯为了价格便宜牺牲居住品质。

    (三)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二、城市房屋拆迁程序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拆迁许可申请。

    (二)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协商的基础上,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依法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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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祁夏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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