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厂房拆迁回收2025,建(构) 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建(构) 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权人。对被拆迁房屋,应按照被拆迁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权属文件确定的用途和面积补偿。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
(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拆迁集体土地上合法建(构)筑物的,主要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补偿。
(三)已建房屋用地的补偿标准,应当纳入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其补偿方式和标准参照本规定第九条。
(四)住宅及综合楼(不含建筑占地)主体的补偿标准为:第一类片区1500元
m2,第二类片区1200元m2。
(五)首层商业铺面主体补偿标准为:第一类片区4500元
m2,第二类片区3600元m2。
(六)框架厂房补偿价格为800元
m2,砖混厂房补偿价格为600元
m2,高级钢架结构补偿价格为400元
m2,附属及简易建筑补偿价格为200元
m2,并根据厂房已使用的年限进行折旧。
(七)住宅及商业铺面装修补偿价格为500元
m2,厂房装修补偿价格为300元
m2,附属及简易建筑不作装修补偿。
(八)管线迁改方案由建设单位审定,管线迁改由镇街负责实施,但管线权属为省级以上单位的,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拆迁,镇街协助。迁移费由专业咨询公司审核,经市(或镇)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征用单位按规定支付。
(九)拆迁私人房屋按每户2万元给予搬迁补助费(含临时安置费等);拆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实际损失的,可以按照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前6个月,税务部门核实的税后平均利润(每月)80%给予不超过六个月的补偿。第二十二条除本规定以上的补偿项目外,征地拆迁不可预见费按照包干费用总额(扣除按评估补偿价赔偿部分)的10%提取。通过以上暂定规定我们了解了东莞征地拆迁暂行规定中公共基础设施拆迁补偿标准除划分为土地、青苗类和建筑物类外,还根据镇街和园区的地理位置划分了片区,片区之间的补偿标准也各有不同。可见公共基础设施的拆迁补偿问题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细致的工作。
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房屋类别价格(元)主要条件框架610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局部框架550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混460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木310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木220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简易结构70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备注
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
(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
(三)房屋成新率: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吗的相关内容。农村拆迁补偿款,儿媳妇是不算在补偿范围内的。因为各地方政策和经济水平不同,所以允许在补偿标准上也是有所不同的,还是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相信大家在了解了相关内容后,会减轻一些顾虑。
法律分析: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林木补偿费按树木的大小进行补偿,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补偿费而发给砍伐费。果树、经济林等则根据投入情况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一)拆除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由项目征收单位按相关法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确定。
(二)征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乡镇企业用地、乡镇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及其建筑物的,由双方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后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三)征拆村民(居民)合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采用货币补偿与异地安置相结合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
1.不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参照拆除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办法执行,不再另行支付土地补偿费。
2.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建筑物补偿标准为:水电齐全的框架结构22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180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1500元/平方米,其他简易房屋600元/平方米。以上补偿包含房屋的装修及房屋内的生活配套设施等。
3.征收村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由征地拆迁单位负责对新安排宅基地进行“三通一平”及相关市政配套设施、办理土地确权手续。在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将宅基地交给被拆迁户使用。
(四)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建筑物类型标准建筑物类型标准
猪舍、牛舍简易300元/㎡晒谷场80元/㎡
砖体钢筋结构500元/㎡大型砖砌或水泥坟墓以资质评估公司评估
厕所简易300元/㎡坟1500元/穴
砖体钢筋结构600元/㎡骨坛800元/穴
围墙(含护土墙)100元/㎡砖结构灶头200/个
敞口水井1000元/每口电线5元/米
非敞口水井300元/每口水泥电线杆100元/根
鱼塘涵洞300-500元/个杉木电线杆50元/根
自来水管道5元/米水泥设施排水渠及水泥硬底化道路80元/㎡
水池(含鱼池)、粪池(甄别构筑物结构厕所)300元/㎡
备注甄别建(构)筑物新旧、基础及结构情况而定。
(五)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普通建筑400元/平方米、有装修的7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也可通过对临时建设物的残值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六)对特殊构筑物(包括特大坟墓、祠庙、园林、油站等)拆迁补偿由双方确认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法定程序选择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补偿。
(七)被征地单位和个人不接受上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可双方共同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八)房屋搬迁补助及相关费用。
1.搬迁居住性住房,一次性支付临时过渡房屋补助费用24个月,按拆除建筑面积每月12元/平方米标准计算;一性次支付室内外物品搬迁费补助2000元;一次性支付宽带、电话、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搬迁费补助1000元。
2.拆迁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经营性单位等相关产权单位过渡补助费、停工停产损失补助费等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给予一次性补助。
(九)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提前或按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可适当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
(十)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当事人必须按拆迁单位要求的期限自行拆除、退出土地,逾期不处理的,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东莞厂房拆迁回收公司
●东莞厂房拆迁赔偿
●东莞工厂拆迁
●东莞拆除厂房
●东莞厂房征收补偿标准
●东莞旧厂房出售
●东莞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东莞旧厂房改造政策
●东莞市厂房拆迁赔偿标准
●东莞厂房旧改赔偿标准
●建筑物 构筑物 附着物
●建筑物 构筑物 附着物
●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
●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建筑物附着物包括什么
●构筑物附着物需要缴纳契税吗
●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定义
●什么是建筑物附属设施
●建筑物附属物包括哪些
●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东莞厂房拆迁赔偿,东莞旧厂房出售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柳婉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