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厂房拆迁评估2025,bao力解雇重病员工违法,bao力解雇重病员工?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以上便是律师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解答相应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据此可知,在劳动者患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同时在形式要件上必须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但这里涉及一个概念,即医疗期。根据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而医疗期的具体期限,则同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为3到24个月不等。因此,对患病且处于医疗期的员工,除非该员工存在特殊情形如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该规定,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六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同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即使员工的医疗期届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也必须严格以法定事由为依据并遵守法定程序,如员工是否能从事原工作,以及在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能否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而此处“能从事”与否的判断标准也并非企业单方确定,必要时须以有权机关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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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据此可知,在劳动者患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同时在形式要件上必须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但这里涉及一个概念,即医疗期。根据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而医疗期的具体期限,则同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为3到24个月不等。
因此,对患病且处于医疗期的员工,除非该员工存在特殊情形如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该规定,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六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同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即使员工的医疗期届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也必须严格以法定事由为依据并遵守法定程序,如员工是否能从事原工作,以及在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能否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而此处“能从事”与否的判断标准也并非企业单方确定,必要时须以有权机关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
1、是否合法要分情况而定:患病期间如果员工没有重大过错,被解雇是不合法的。
2、如果有重大过错,或者医疗期满后具有不胜任原工作或者单位依法为其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则被解雇是合法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解雇职工的程序是怎样的
1、通知员工被解雇了。语气坚决地告诉员工这是最终决定,申诉无效。多数情况下,员工听到此通知并不感到突然,因为公司已提醒其注意绩效或行为问题。
2、解释被解雇原因。如果由于员工行为不端而将其解雇,只需描述其违反的政策及其违反该政策的具体行为。如果由于员工没能达到绩效标准解雇他,可让员工回想公司做出的绩效警告、公司为了提高其绩效做出的努力以及导致其解雇的其他原因。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解释员工解雇原因。
3、宣布解雇决定的生效时期,解释解雇程序的具体细节。解雇决定通常自解雇会议之日生效。允许被解雇员工在公司里闲逛对下达解雇者和员工都是件尴尬的事情,因此你应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
法律分析:
患病期间如果员工没有重大过错,被解雇是不合法的。如果有重大过错,或者医疗期满后具有不胜任原工作或者单位依法为其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则被解雇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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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迁安拆迁补偿,厂房搬迁评估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苏雯雯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