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2万平方厂房被腾退2025,腾退和拆迁的区别: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9 14:54:29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2万平方厂房被腾退2025,为什么北京拆迁叫腾退,北京“腾退”的概念最早出现于上世纪末,北京市为建设绿化隔离带而出台的相关地方性规定,由于腾退至今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腾退成为被用以代替拆迁以规避《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

2万平方厂房被腾退2025,腾退和拆迁的区别:今日拆迁普法

  • ● 圣运推荐: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工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厂房拆迁补偿具体标准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湿地范围内厂房拆迁补偿规定,黄河湿地拆除养殖场有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厂房征收拆迁补偿规定,工业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厂房拆迁停产停业补偿规定,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包括哪些: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2024年上海市营业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合肥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合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农村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一、2万平方厂房被腾退2025,为什么北京拆迁叫腾退

    北京“腾退”的概念最早出现于上世纪末,北京市为建设绿化隔离带而出台的相关地方性规定,由于腾退至今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腾退成为被用以代替拆迁以规避《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即达到居民搬迁的目的的工具。
    二者目的一致但是形式不同。
    一、基本概念不同
    腾退和拆迁从目的上都是让一定区域内的居民/村民通过某种方式搬离房屋或交出土地的行为,但是在救济途径及获得补偿的方式存在着不同。
    拆迁通常是行政机关的征收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拆迁的主体、程序等事项均受《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的约束。前述规定要求征收需出于满足公共利益等目的,并且要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组织和实施。
    北京“腾退”的概念最早出现于上世纪末,北京市为建设绿化隔离带而出台的相关地方性规定,由于腾退至今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腾退成为被用以代替拆迁以规避《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即达到居民搬迁的目的的工具。
    二、行为外在形式上的不同
    拆迁行为受到《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约束,因此不论是征收决定的作出、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以及征收行为的实施都需严格遵守严格的法定程序,因此流程较长。
    而腾退目前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拆迁的替代品。从外观上看,腾退行为主体不再是行政机关,而通常是以开发商对腾退行为的实施进行主导或是村委会以“村民自治”的名义对房屋土地进行收回等形式进行。
    三、救济途径上的不同
    拆迁行为的实施需要以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决定为前提,征收决定是具体行政性行为,具有行政可诉性,因此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救济。
    而腾退行为则情况更为复杂。在外观上有时并没有行政机关参与其中,使得通过行政救济法上的途径变得比较复杂。
    在实践中,以村民自治名义收回土地使用权进行腾退的方式是比较典型的腾退形式。应当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将其中的违法行为纳入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腾退和拆迁的区别

    法律分析:腾退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一、两者性质不同。拆迁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腾退则不然;

    二、两者依据不同。一般来说,拆迁所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而腾退因其本身并非一个法定的概念,也就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两者所采取的维权方式不同。征地拆迁案件中,常见的维权方式就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而腾退则不然。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北京各区腾退补偿政策

    北京各区腾退补偿政策如下一、北京西城腾退补偿政策:补偿办法:平移置换、共有产权房、公租房、货币补偿。补偿标准:补偿方单价约9.8万元/平方米,具体的补偿范围按房本证载面积×1.33计算,除此之外还可以选择官方在丰台区南苑的合顺家园、房山区阎村镇金林嘉苑等地提供的共有产权房。二、北京东城平房腾退补偿政策:补偿办法:申请式退租将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为房屋市场价值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根据此前的评估,菜市口西片的标准房屋市场价格为96319元/建筑平方米,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为1732元/建筑平方米。试点范围内所有直管公房承租居民在完成直管公房复管手续,重新确定承租关系后均可提出退租申请,申请时限为一个月,7月10日—8月9日为申请退租的签约期。8月10日以后将不再受理退租申请,随即进行整体规划,并开展恢复性修建等工作,也就意味着居民将错过申请式退租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北京拆迁腾退如何补偿

    北京拆迁腾退本质是农村宅基地拆迁,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具体分配如下:1、货币补偿:如期搬迁可获购房补贴(1)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村民,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房屋的年代、结构、区位对该房屋给出市场评估价;(2)部分村民听说自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后,选择突击加盖以期获得更多的补偿。需要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规定,货币补偿只针对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按市场评估价补偿;(3)不过,村民无需担心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低于市场商品房价,补偿款不够异地购房。如果被征收人按期搬迁,将获得被征收房屋主体货币补偿款30%的额外购房补贴,同时还有按时搬迁奖励以及搬迁费等。2、房屋安置:人均安置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1)与货币补偿相比,选择房屋安置的计算方法较为复杂,不过,相同的是,只对征收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合法建筑中的有效面积等面积予以安置;(2)补偿规定:被征收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建筑面积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给予补差安置,补差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本价每平方米540元结算。拆迁不能赔偿的情况如下: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属于集体用地性质,农村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村民持有宅基证,宅基地范围内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均被认定为应补偿安置的面积。【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五、腾退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腾退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腾退的主要对象是房屋。所以也称之为房屋腾退。其一般是指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理的理由就占用房屋是所有权人的房屋,而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使用者搬离房屋,从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房屋腾退一般要先通过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腾退与拆迁的区别 :

    1、首先拆迁有法可依,国家和各部委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若要拆迁旧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需要办理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一系列手续后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然后才能拆迁。补偿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来执行;

    2、腾退则不同,腾退没有法律依据,完全属于自己的行为,由村委会制定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即合法有效,也就是说这是自愿的事情,补偿标准也自然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那个腾退安置方案里规定多少就是多少;

    3、只要方案通过,所谓强制腾退就会合理合法,因为是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是村民代表大会授权给他们来强制的;

    4、大家听到的那些什么迷彩服、黑衣人都是因为得到了授权才敢胡作非为的。所以我们不能糊里糊涂的把权力交给大队指定的代表来通过这些不合理方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搬迁、腾退和拆迁一样吗?

    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发展,用房用地需求也越来越多,除了人们熟知的征收拆迁,搬迁、腾退项目也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中。拆迁与搬迁、腾退从根本目的上讲基本相同,都是使一定区域内居民搬离此处并交出房屋及土地,之后清除房屋后在土地上重新实施建设,被拆迁、搬迁和腾退的居民也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安置及补偿。但为何都不以统一的拆迁为名,还要分出搬迁、腾退等方式呢?搬迁和腾退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1、法律性质不同

    对于征收拆迁,其会受到《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并且征收拆迁并非是可以随意实施的,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实施征收拆迁,并且给予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补偿要符合“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根本规定。也就是说,征收拆迁是必须由行政机关主导实施,具有行政意义上的强制性。

    而搬迁、腾退则不尽然。搬迁、腾退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约束,但组织实施的主体并非拆迁程序中的行政机关,通常是以居委会、村委会、开发商等非行政主体来主导实施。所以不会像征收拆迁一样有强制性。因此,出于对公平性、合理性的考虑,被搬迁、腾退人若是认为补偿过低且不合理,则可以直接拒绝进行搬迁、腾退。

    2、发生纠纷时采取的维权方式不同

    以行政机关为主题实施的征收拆迁中,被拆迁人若是与拆迁方发生纠纷,则可以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但搬迁、腾退的实施主体并非行政机关,无法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维权。我们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前期调查来理清相应的法律关系,之后通过村务公开、民事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2万平方厂房被腾退怎么办

    2万平方的厂房

    厂房腾退是有什么补偿

    2万平方米的厂房大吗

    厂房腾退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两万平米的厂房

    厂房拆迁补偿2000万

    厂房拆迁能赔偿多少钱

    厂房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两万平米的厂房

    北京腾退和拆迁

    北京为什么要腾退

    北京的拆迁户为啥这么优越感

    北京为什么要拆除城墙

    北京腾退的目的

    北京为什么拆除城楼

    北京拆迁和腾退

    北京 拆迁 腾退

    北京拆迁改腾退

    北京腾退和拆迁的区别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2万平方厂房被腾退怎么赔偿,厂房腾退是什么意思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严海瑞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