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谁来处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收益,法律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是指由村集体直接进行的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务等产业获得的收益,如村集体收取的土地承包费、村办企业的收入等。农村集体经
法律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是指由村集体直接进行的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务等产业获得的收益,如村集体收取的土地承包费、村办企业的收入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得收益,来自于农村集体所有财产,应归全体村民所有。对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的处分,涉及全体村民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是指由村集体直接进行的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务等产业获得的收益,如村集体收取的土地承包费、村办企业的收入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得收益,来自于农村集体所有财产,应归全体村民所有。
对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的处分,涉及全体村民的利益。
因此,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的处分,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做出关于处分原则的决定或具体的处分方案,由村民委员会具体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分析: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彝良县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集体经济是指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指导下,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村级集体经济公司),以运营村级集体资产为核心,以带动农户、贫困户共同发展为目的,同步实现集体经济收益稳步增长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第二条 村级集体经济公司由村委会出资设立并控股,以村级集体资产折资和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作为注册资本,原则上村级党组织书记为公司董事长,村委会主任为公司总经理,村监委会主任为公司监事。
《意见》要求,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基础上,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将经营性资产和预期可以带来收益的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立股份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以法人资格参与市场竞争,或入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股份合作社按照一定比例设立集体扶贫股,扶贫股收益分配给“建档立卡”户中自主创收能力弱、特别是失能弱能的贫困户,使其获得更多分红收益。
《意见》提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收益分配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出租、入股方式获得的收益在分配时,可将应计提的公积公益金按一定比例分配给贫困户;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公积公益金,可以入股其他经营主体,允许将集体股份按一定比例分配给贫困户持有,使其获得更多的分红收益。探索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入股改革。在贫困地区建设水电、风电和矿产等资源开发项目时,探索以被征用占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入股项目、参与分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折股量化给本经济组织成员或被占地的承包农户,其中可将集体股权按一定比例量化到贫困户,使其分享更多的资源开发收益。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不属于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 可能会有分割的权利,至于多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
1、财务收入管理
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管理
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编制财务预决算
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明确资金管理岗
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设立财务公开制度
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都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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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彝良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文件,彝良县易地搬迁户拆房政策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孙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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