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道路拆迁补偿标准2025,济宁市拆迁补偿新标准,法律主观:一、拆迁补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者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根据当
一、拆迁补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者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二、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三、被拆迁人如何选择拆迁补偿标准选择实行房屋补偿的,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的性质,实行就地或者异地补偿。拆迁住宅房屋,拆迁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实行就地房屋补偿且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能够满足被拆迁人补偿房屋要求的,拆迁人应当实行就地房屋补偿。补偿依据商品房价新条例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就地房屋补偿的计算方法,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将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结算拆迁补偿金;被拆迁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以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50%%结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经济适用房价格),计入拆迁补偿金。新条例中规定的拆迁区域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以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标准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者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决定当地人民政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分析:济南房屋类补偿标准为:钢混结构1050—1250元㎡;砖混结构(楼房)850—1050元㎡,砖混结构(平房)600—800元㎡,砖木结构(平房)500—700元㎡,简易结构补偿标准为320元㎡。补偿面积以有效证明文件记载或实际测量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迁坟补偿标准为1200元座,少数民族按其殡葬习惯和特点补偿标准可在上浮10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注: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具体的方案和标准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或项目的方案来决定。
法律分析:1.建设用地位于第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2、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20.3125万元,由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凤凰庄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3、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04.0625万元,由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4、实物安置:由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政策,另行制定回迁安置方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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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济宁高新区道路拆迁补偿标准文件,济宁市高新区5年内拆迁村名单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齐嘉煜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