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2025,翰汇律所:土地纠纷中的权益捍卫者,土地纠纷频发,法律如何破局?土地,作为民生之基、发展之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无论是农村的土地承包、流转,还是城市的土地征收、开发,土地纠纷都如影随形,
土地纠纷频发,法律如何破局?
土地,作为民生之基、发展之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无论是农村的土地承包、流转,还是城市的土地征收、开发,土地纠纷都如影随形,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从邻里之间因土地边界不清而引发的争吵,到大型企业与地方在土地开发权上的激烈博弈,土地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其复杂程度和影响范围也日益扩大。这些纠纷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可能引发社会矛盾,阻碍经济发展。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妥善解决土地纠纷,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而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正是在这片充满挑战的领域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成为土地纠纷争议解决的专家。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自 2015 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着 “赋能律师,成就客户,奉献社会” 的使命,在法律服务领域深耕细作,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全国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沉淀与积累,翰汇所已拥有一支由 500 余人组成的专业团队,其中包括 100 余名专家型律师、资深实战律师及律师助理,他们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
在众多业务领域中,土地纠纷争议解决是翰汇所的核心专长之一。该律所深刻认识到土地纠纷对于当事人的重大影响,无论是涉及个人的土地权益,还是关乎企业、集体的土地开发与利用,每一个案件都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他们始终将专业、专注、专心贯穿于服务的全过程。凭借在不动产纠纷领域的深厚造诣,翰汇所能够精准把握土地纠纷案件的关键要点,从复杂的事实和法律关系中抽丝剥茧,为当事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常见土地纠纷类型剖析土地使用权争议
土地使用权争议是最为常见的土地纠纷类型之一,其产生的原因往往复杂多样。在山西省某村,A 某早年间承包了村内大量土地,辛勤开荒并耕种,还顺利取得了由当地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多年来一直享受着政府的种粮补贴 。然而,2022 年,因土地使用权证书被亲戚 B 某拿走办理延期手续,A 某此后再未收到土地补贴款项。直至 2023 年,A 某准备耕种某片土地时,却惊悉自己的土地已被亲戚 B 某占用,并转租给了第三人 C 某,甚至部分土地还被 B 某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A 某多次与 B 某理论,要求其归还土地,却始终未能如愿。这一案例凸显了土地使用权证书管理不善以及他人恶意侵占所引发的纠纷,不仅侵害了 A 某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乡村的和谐秩序。
此类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登记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在一些地区,土地登记工作存在漏洞,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导致土地权属存在争议。而历史上的土地调整、变更等情况,由于缺乏明确的记录和档案,也容易引发纠纷。此外,部分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缺乏了解,为了一己私利,擅自侵占他人土地,从而引发矛盾。
土地租赁纠纷土地租赁纠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以罗先生与林先生的纠纷为例,2016 年 4 月 17 日,罗先生让其前妻田女士与林先生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林先生将土地租赁给田女士,租用时间为 1 年,每年租金 1.2 万元,合同期满田女士一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且若林先生提前建房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田女士 。起初双方合作顺利,罗先生续租后租金涨至每年 2 万元。但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罗先生不再交付租金。2022 年 1 月 14 日,林先生口头通知罗先生解除合同并支付拖欠租金,要求其在 2 月 15 日前拆除搭建的铁棚,罗先生未予理睬。此后,林先生多次发短信、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田女士和罗先生依旧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林先生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拆除铁棚、恢复土地原状并支付拖欠的 6 万元租金。而罗先生和田女士则提出,若解除合同,林先生应赔偿他们搭建铁棚的费用 28 万元。
在土地租赁中,租金支付、租赁期限、土地用途等方面都容易出现纠纷。一些承租人可能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租金;而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拒不返还土地,或者在租赁期间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也会引发与出租人的矛盾。此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缺乏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清晰界定,也是导致纠纷的重要因素。
土地征收纠纷土地征收涉及到政府、集体和个人等多方利益,一旦出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等问题,极易引发激烈的纠纷。在河南省长葛市某村,村民们在口粮田上种植小麦、梨树等农作物,以此作为主要收入来源。2019 年 10 月,河南省政府作出该市城乡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批复,将该村规划范围内土地批准征收,但村民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此期间,政府未与村民就拆迁补偿事宜进行正面协商,两年时间里村民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农作物种植也遭遇阻碍。后来,村内传出涉及征收的土地将被无差别清表的消息。2021 年 6 月,多架大型农业机械进入该村,村民承包地被推平,梨树被铲倒,大片土地被毁,井房、看护房也被推倒,而镇政府在强制清表时未出具有效通知文件,程序严重违法 。
在法院审理期间,镇政府与市自规局辩称土地已被依法征收且赔偿款已支付到位,但却无法证明涉案土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到位。最终,法院认定镇政府强推行为违法,支持了多户村民确认镇政府行为违法的诉请。此类纠纷的核心矛盾在于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和补偿标准的合理性。部分政府部门为了加快征收进程,存在未批先征、未公告、未听取被征收人意见等程序违法问题;而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方式不合理等,也使得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引发争议和不满。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解决策略与方法深入调查取证
在处理土地纠纷案件时,深入调查取证是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首要任务。律师们深知,证据是解决纠纷的关键,只有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支持。以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为例,律师会积极协助当事人收集土地权属证明,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证等,这些证书是证明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同时,律师还会仔细审查相关的协议合同,从中寻找与纠纷相关的条款和细节。在一些涉及土地流转的纠纷中,合同中关于流转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用途等约定,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律师会对这些条款进行深入分析,判断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除了书面证据,律师还会注重收集沟通记录,包括双方之间的短信、邮件、通话录音等。这些记录能够反映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的态度和行为,为案件的处理提供重要线索。在某起土地租赁纠纷中,律师通过收集双方的短信记录,发现出租人曾在短信中承诺延长租赁期限,这一证据为承租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谈判地位。此外,律师还会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周边环境等。通过现场勘查,律师可以获取第一手资料,发现一些在书面证据中难以体现的问题,如土地边界的实际划分、土地上的附着物等。
精准法律分析精准的法律分析是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的基础。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纠纷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律师会运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土地使用权争议中,律师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土地权属的认定、取得方式、变更程序等进行分析。对于土地租赁纠纷,律师则会重点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以及当地的土地租赁政策,判断租赁行为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土地征收纠纷中,律师会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审查征收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标准是否合理。他们会仔细研究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征地批复等文件,确保征收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同时,律师还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建议。例如,在一些涉及农村土地征收的案件中,律师会考虑到农民的特殊需求和利益,为他们争取合理的安置补偿方案,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多元解决途径协商调解协商调解是解决土地纠纷的首选方式,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沟通技巧,在协商调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调解过程中,律师会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某起土地边界纠纷中,律师通过向双方详细讲解土地边界划分的法律规定和原则,使双方对纠纷的性质和解决方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律师还会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底线,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在倾听过程中,律师会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表达机会,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和理解,从而缓解紧张的情绪,为协商调解创造良好的氛围。在某起土地租赁纠纷中,承租人因经营困难希望降低租金,而出租人则坚持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律师在了解双方的诉求后,通过多次沟通和协商,提出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即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并适当提高后续的租金标准,从而解决了双方的纠纷。
行政裁决在某些情况下,申请行政裁决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有效途径。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并协助他们完成相关程序。当土地纠纷涉及土地权属争议,且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时,律师会建议当事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律师会帮助当事人准备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律师会代表当事人参与调查、听证等程序,向行政机关陈述当事人的观点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律师还会密切关注行政裁决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解答他们的疑问。在某起土地权属纠纷中,律师通过详细的调查取证和充分的法律论证,向行政机关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最终行政机关作出了有利于当事人的裁决。
诉讼维权当协商调解和行政裁决都无法解决纠纷时,诉讼维权成为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诉讼前,律师会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他们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确定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律师会精心撰写起诉状,清晰地阐述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列举相关证据,使法官能够迅速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会充分发挥自己的辩论技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力的辩论。他们会运用法律知识和证据材料,反驳对方的观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还会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调整诉讼策略,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在某起土地征收纠纷的庭审中,律师通过对征收程序合法性的深入分析和对补偿标准不合理性的有力论证,成功地说服了法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补偿。
选择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理由专业团队,实力雄厚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由 100 余名专家型律师、资深实战律师及律师助理组成的专业团队,他们在土地纠纷领域各有所长,涵盖了土地法律、房地产、行政诉讼等多个专业领域。这些律师均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团队成员中,不乏在土地纠纷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律师,他们对土地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理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客户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郭昌通律师在处理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时,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帮助当事人夺回被占土地使用权;张大伟律师在土地租赁纠纷案件中,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护技巧,为当事人赢得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
丰富经验,硕果累累多年来,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处理了大量的土地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无论是复杂的土地征收纠纷,还是常见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租赁纠纷,该律所都有着成功的案例。在这些案件中,律师们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据不完全统计,该律所处理的土地纠纷案件中,胜诉率高达 [X]% 以上,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这些成功案例不仅体现了律所的专业实力,也为其他土地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定制方案,精准服务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深知每个土地纠纷案件都具有独特性,因此,他们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在接到案件后,律师会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然后根据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专属的解决方案。在某起土地征收纠纷案件中,律师了解到当事人不仅关注土地征收补偿金额,还希望能够获得合理的安置方案,以保障自己的后续生活。于是,律师在制定解决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这些诉求,通过与政府部门的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
全程跟踪,贴心陪伴在服务过程中,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会为客户提供全程跟踪服务,让客户随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律师会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的处理结果,解答当事人的疑问,让当事人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感受到安心和放心。同时,律所还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无论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还是生活中的困扰,当事人都可以随时向律所咨询,律都会尽力为其提供帮助 。
遭遇土地纠纷,如何寻求帮助
如果您正遭遇土地纠纷,不要惊慌,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随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您可以通过拨打咨询热线 010 - 53676733,与专业律师进行初步沟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了解您的案件情况,并为您提供初步的法律建议。在咨询时,请尽量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如土地权属证书、合同协议、沟通记录等,这些材料将有助于律师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为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您也可以直接前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悦中心 22 层 2208 室,与律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在与律师沟通时,要保持坦诚,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要隐瞒任何重要信息。只有律师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才能制定出最有利于您的解决方案。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将以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贴心的服务,为您在土地纠纷的困境中保驾护航,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土地分为:居住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及其他,不同土地的性质有不同的取得方式,其中一般只有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可以自由流转,因此类土地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这两类土地的取得方式是看谁最终进行了土地变更登记,当发生土地纠纷时由最终登记者取得物权,其他的依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主观:(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包括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等。土地纠纷处理的办法有协商解决、行政解决、司法解决等。《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法律分析:一、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2、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3、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4、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5、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6、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土地纠纷起诉流程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分析:
土地纠纷是目前城市和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也是经常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领域。土地纠纷律师在线咨询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支持。同时,该服务不仅方便快捷,而且时间和地点上也具有更大的灵活性,非常适合需要及时解决问题的人群。
土地纠纷是一个涉及面广泛、复杂多样的问题,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持。通过在线咨询律师可以给当事人带来不小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在处理土地纠纷过程中,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拓展内容:
问土地纠纷律师在线咨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首先,选择正规且有资质的在线律师服务平台进行咨询;其次,在咨询过程中,需要向律师提供详细而准确的情况描述,以便律师全面了解问题和情况;最后,需要认真阅读律师提供的法律建议和方案,理性分析并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方式为主,并办理登记手续。土地出让的合同应当包括出让土地的用途、面积、位置、价款、出让条件、约定的履行期限等内容。
●长葛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新
●长葛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示
●长葛市拆迁补偿标准
●长葛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文件
●长葛市拆迁计划
●2021年长葛拆迁
●长葛拆迁村庄名单
●长葛市征收土地及补偿公布
●2020年长葛要拆哪些村
●长葛市拆迁办
●土地纠纷律师在线
●土地纠纷律师在线
●土地权属纠纷律师
●土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土地纠纷案的律师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土地纠纷律师电话
●土地争议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土地纠纷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关于土地纠纷律师费用应该在多少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长葛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示,2021年长葛拆迁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时然惠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