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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可以找民政局吗2025,拆迁对残疾人有照顾吗: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5 18:14:23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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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拆迁纠纷可以找民政局吗2025,拆迁户残疾人户主权益受侵害,民政局管吗

    拆迁户中残疾人户主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民政部门确实会进行一定的管理和保障工作。具体来说:

    一、残疾人在拆迁过程中的权益保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单位在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的原则,在安置的地段、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这体现了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关注和保障。

    同样依据上述条例,拆迁单位在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应给予适当优惠。这有助于减轻残疾人在拆迁过程中的经济负担。

    二、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有权向残疾人组织投诉,并寻求其帮助。残疾人组织有责任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并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查处。

    残疾人还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其对侵害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这包括但不限于民政部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构等。

    如果侵害行为涉及到法律纠纷,残疾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对于有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给予帮助。

    综上所述,民政部门在拆迁过程中对残疾人户主的权益保障起着重要作用。同时,残疾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也有多种途径可以寻求救济和帮助。

    二、拆迁对残疾人有照顾吗

    法律分析:没有。拆迁遵循的是市场原则等价补偿,残疾人也没有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拆迁残疾人有什么政策

    一、拆迁残疾人有什么政策

    1、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3、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5、残疾人劳动者都有哪些权益?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用工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并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中国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联教就字[1999]87号)规定:除宣布停产和破产的企业外,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进行改组、改制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裁员。残疾人所在的单位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有益活动,其在集训、比赛、表演期间,视为出勤。

    6、国家对下岗的残疾职工再就业有什么优惠措施?

    下岗残疾职工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协助所在企业帮助他们选择项目、安排培训,工商、税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在办营业执照、减免税费、落实经营场地、筹集资金等方面提供服务。

    再就业中心为进入中心的下岗残疾职工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利用现有的资金、技术场地、设备进行进行针对性的转业、转岗训练。对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职业介绍机构要在半年内提供三次职业介绍。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的1.5%的比例的单位,在招录人员时应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需的工勤人员,有适合残疾人岗位的,应优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

    7、国家对盲人从业保健和医疗按摩有什么措施?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开办个体、私营及其他形式的按摩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盲人按摩机构、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就业。社会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和有按摩业务的饭店、浴室、保健康乐机构应优先录用获得相应从业资格的盲人按摩人员。

    8、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哪些权利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习;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9、社区如何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农村基层组织,按五保户供养的办法,保障基本生活。

    二、无证房屋拆迁应该补偿吗

    无证房屋拆迁可能会有补偿补偿。因为:

    1、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2、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四、残疾人拆迁

    法律分析:(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五、拆迁对残疾人的照顾政策

    各个地方都不一样保障政策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精神症状缓解并具有劳动能力的失业精神病者,应由劳动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其就业权利。对已就业的精神病患者和精神残疾人(包括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精神病工疗站、福利工厂就业的),无特殊情况不得辞退。--摘自沪府办发〔1996〕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凡经市聋儿康复等级评估审定,达到三级康复以上的聋幼儿。其分流渠道是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或去聋哑学校后续教育班就读;在智力残疾康复站的智残儿童,其智残程度在轻度或中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去辅读学校就读;对由于智残程度较重或患有多重残疾的幼儿由民政系统的残疾儿童福利事业单位接收;凡是在站(班)的残疾儿童年龄达到或超过七岁者应参照以上分流渠道分流。去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的年龄可以参照普通幼儿园的入园年龄编入相应的班级。--摘自市残康

    (95)第9号《关于下发(关于解决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分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贫困对象的康复补贴市财政在对市卫生局和市残康办指定的医院内实施矫形手术的贫困对象的医疗补贴仍按人均1200元的标准投入;对各语训机构在册在训的聋儿在1200元的幅度内补助一个不同功率、不同式样的助听器;--摘自沪财社

    (1997)第43号市残联康字

    (1997)第3号《关于残疾人康复经费各级财政补贴的通知》在1997年--2001年之间,凡符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

    (98)沪民济发第12号沪财社

    (98)第13号“关于调整98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扶贫标准线范围内的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者;对略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扶贫标准,但确有特殊困难的人员(系指家中另有一名以上的无业残疾人或符合市沪委办

    (96)第12号文中确定的大病患者)均可享受“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的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费政府补贴。具体为:按最高不超过4000元一例标准的复明手术费计,病员及家属自筹承担12.5%,余款由市、区县、医院减免解决。--摘自沪残康办

    (98)第14号《关于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医疗费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市残联重点对贫困低视力患者按一副助视器的50%的价格予补助。凡符合市财政局和市残联联合下发的沪财

    (95)第24号“关于本市建立区、县残疾人特困助残金的通知”中规定的享受残疾人特困助残扶助的肢体残疾者其矫形器安装费由市残康办康复专项经费中给予200元补助。--摘自市残康办

    (97)第10号《关于贫困肢残者矫形器安装费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对符合界定标准的临界肢残者,在安装矫器时确定属家庭贫困者,可参照市残康办

    (97)第24号《关于贫困肢残者矫形器安装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享有扶持补贴。

    六、拆迁对残疾人有哪些

    房屋拆迁对残疾人没有什么特别补助

    一、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是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之一,是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从而确定房屋拆迁的补偿金额,评估时将同区域同类型房屋的交易平均价作为依据,同时参考市场评估价与重置价。

    2、产权置换也是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之一,主要置换方式有两种,分别为异地安置与回迁安置,异地安置指的是楼盘项目因容积率原因或不涉及住宅,导致无法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其他地块用于建造安置房,并通过产权的增减达到产权置换的目的,回迁安置指的是楼盘项目可以进行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的方式完成回迁安置。

    3、房屋拆迁补偿还会将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也就是说被拆迁人既可以拿到货币补偿,又可以得到产权置换。

    二、拆迁补偿款包括哪些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给房屋所有人的一种补偿费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款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奖励等。

    具体来讲:

    (1)房屋补偿费: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

    (2)搬迁费:主要是将房屋内可移动、搬迁的物品、设备搬迁至另一处房屋所需的费用,一般按照市场价计算。

    (3)临时安置费: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需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如果是提供周转用房的话这一部分补偿费用就没有了。

    (4)停产停业损失:这一项补偿主要针对商业用房而言,需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5)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以推动拆迁进程。一般都是政策性规定,各地有所不同。

    由于各地补偿标准不同,所以就补偿项目而言建议以各地下发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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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安月可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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