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围墙被强拆怎么投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需要缴纳吗?2025,围墙被拆了哪个部门起诉,围墙被拆了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分析如下:一、投诉部门房屋征收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围墙被拆了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分析如下:
一、投诉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包括拆除围墙等,都有权向房屋征收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因此,如果围墙被拆除了,首先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投诉。
其他有关部门:同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也可以向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这些部门可能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等,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二、诉讼途径
如果通过投诉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状中,应详细列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相关证据等。
总之,围墙被拆除了,可以先向房屋征收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寻求行政解决;如果行政解决无果,再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围墙该怎么办
1、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围墙可以向征地主管单位投诉。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征地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1、《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是坚决禁止违法强拆的这种做法的,违法强拆一方面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另一方面也严重有损国家形象,而对于被拆迁人来讲,围墙被违法强拆后,一定要选择合理的方式处理。
法律分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故意私自拆除他人的围墙,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法定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当然犯法,如果是居住人的围墙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如果没有居住人的,也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围墙被强拆的投诉,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仍旧不满意的,才会向请求司法协助。首先应当知道强制拆迁是否是合法的,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对于有合法手续的强制拆迁,但是人就应当自己疏忽了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强拆方属于非法的,那么,当事人首先应当冷静,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一、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法律分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拆人围墙,已构成侵权,如果给造成了损失,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围墙被强拆,相关部门无法受理怎么办
●围墙被强拆可以诉讼吗
●围墙被拆 纠纷
●强拆围墙合法吗
●围墙被拆了向那部门起诉
●农村围墙被强拆怎么办
●围墙被拆了属于违建吗?
●围墙征收补偿
●拆迁围墙赔偿
●围墙被强拆能赔偿吗
●围墙被拆了哪个部门起诉有效
●围墙被拆了哪个部门起诉有效
●围墙被拆了哪个部门起诉呢
●围墙被拆了向那部门起诉
●围墙被拆了属于违建吗?
●围墙被拆 纠纷
●围墙被强拆,相关部门无法受理怎么办
●围墙被强拆可以诉讼吗
●围墙拆除怎么补偿
●围墙建好了被拆了算违法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围墙被强拆可以诉讼吗,农村围墙被强拆怎么办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萧凯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