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动迁房儿媳有份吗2025,婆家动迁房儿媳有份吗,现如今有很多城市都在进行二次改造,而改造肯定就会牵涉到房屋补偿方面的问题。因为在改造过程中,会有很多老房子需要被拆除掉,而房屋产权人则会从中获得一笔补偿款或是拆迁房等。那么,婆家动迁房儿媳
现如今有很多城市都在进行二次改造,而改造肯定就会牵涉到房屋补偿方面的问题。因为在改造过程中,会有很多老房子需要被拆除掉,而房屋产权人则会从中获得一笔补偿款或是拆迁房等。那么,婆家动迁房儿媳有份吗?动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我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
婆家动迁房儿媳有份吗
如果是以户口来做补偿的,在户口迁进的情况下,这个动迁房儿媳是有份的。但若此房屋属于婆家的私房,那么作为儿媳则无权享有,因为此房屋是属于他们的私有财产,只要对方不愿意,就算是家人也无权索要。
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1、在动迁房买卖交易的时候,最好让卖房者的顺序继承人也一并在合同上签字。因为这种房屋是一种不确定性的房产,如果在未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卖房者发生意外,那么房屋则是归继承人分割。所以,在签订买卖协议的时候,需让卖方的顺序继承人也一起签字确认,这样代表他们认可此次交易,并放弃房产继承权利。
2、由于动迁房在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不能办理房产预告登记,所以有可能会出现一房数卖的现象。有很多动迁房的卖家,就会在房价高涨并违约成本过低的情况,反悔这场交易,将房屋转售给他人。所以,在房产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最好办理了登记手续,这样在法律上才算是有效的,而物权的变动在法律才能生效,但要记住必须要在有效合同之内。
文章总结:以上关于婆家动迁房儿媳有份吗以及动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若房屋是婆家的私房,动迁安置房儿媳无权获得,但如果动迁中考虑到儿媳人口因素的,儿媳可以获得一定补偿;若房屋是公房,且儿媳在内居住满一年、他处无房、户口也在房屋内,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可以主张动迁安置中的相应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拆迁赔付补偿金是按户补偿的,如儿媳的户口在这套房产下,则有儿媳的份额。
一、儿媳妇有继承儿媳妇财产权利吗
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的。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二、儿媳的户口可以落户在公婆户口上吗
1、老公的户口与公婆的户口分开,则不能迁入,法律认定这种情况不属于亲属投靠的任一条件2、老公的户口与公婆为同一户口簿,可以迁入。但儿媳户口迁移到公婆处是要有前提条件的(属于其它人员),要么是公婆年老有病需要家人照顾,要么儿媳需要照顾户口在公婆处的子女,总之由于儿媳因为不是夫妻投靠以及法定的亲属投靠,必须事先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提出户口迁移的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儿媳妇有继承权吗吗
儿媳妇正常情况下没有继承权,因为儿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儿媳妇在失去了丈夫之后未改嫁或者改嫁之后仍然对原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妇不仅对公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遗产的第—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一、公婆名下动迁房儿媳有份吗1、公婆名下动迁房儿媳有没有份,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以户口来做补偿的,在户口迁进的情况下,这个动迁房儿媳是有份的;(2)若此房屋属于公婆的私房,那么作为儿媳则无权享有,因为此房屋是属于公婆的个人私有财产。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拆迁和搬迁的区别有哪些1、补偿性质不同,拆迁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搬迁则不一定。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2、性质归属不同,拆迁属于国有用地性质。而搬迁,则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属于集体用地性质。但也有搬迁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宅基地仍归属农民使用。
法律分析: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补偿是给予房屋所有人的。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儿媳享有安置房产权,如果是家公家婆的房屋,儿媳没有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无具体法律依据)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屋是婆家人的个人财产,动迁安置房儿媳无权获得,如果动迁中考虑到人口因素的,儿媳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如果房屋是公房,且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那儿媳就有份。
一、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要如何分割
拆迁了儿媳要离婚的,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后获得的赔偿或者安置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来分割;至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也按照上述方法来分割。
如果被拆迁房屋本身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后获得的赔偿或者安置房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确定拆迁后获得的赔偿的归属,也就是被拆迁房屋是哪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赔偿就归哪一方个人所有。
二、动迁安置房屋离婚时能否分割
动迁安置房屋离婚时能否分割的确认办法:
1、如果动迁之前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动迁之前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安置房可以买卖吗能办房产证吗
拆迁安置房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买卖。能办房产证吗:安置房有两类,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二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因此一部分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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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婆家动迁房儿媳有份吗最新消息,婆家拆迁有儿媳妇的份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袁伟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