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达成拆迁协议是否会停止拆迁2025,拆迁没达成政府会强拆房子吗,法律主观: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可以强拆房子,按照该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
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可以强拆房子,按照该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政府强拆房屋如果有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强拆是否合法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首先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要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请行政诉讼,如果既不复议也不诉讼的,并且需要被强制拆迁的建筑是可以强制拆迁的。 扩展资料:一、政府强行拆房子是否违法分情况讨论,比如,对于以下情况,允许下列机关强行拆房子:(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二、合法的政府强制拆迁手续和强制拆迁执行条件如下:(一)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如果强拆情况是违法的,那么可以通过以下的基本方法进行维权:(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分析:可以,农村房屋应征收需要被拆迁的,村民如果不同意征收部门的补偿方案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并给与被征收人相应的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分析: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没有补偿就让搬迁显然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拆迁不想拆可以向拆迁方表达不想拆的意思。但是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应当予以配合。对于居民不想拆迁的情况,政府是有可能进行强制执行的,但居民可以向拆迁部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表达相关诉求,以求获得最大化的补偿。绝对不能通过阻拦拆迁等方式,来拒绝拆迁。可以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无法达成拆迁协议是否会停止拆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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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没有达成协议能强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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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没达成协议,拆迁办不谈了
●拆迁达不成协议能强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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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成功
●拆迁不成会申请法院强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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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房屋拆迁达不成协议怎么办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葛莉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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