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是无偿的吗2025,行政征收有偿还是无偿,行政征收既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征收情况。行政征收的法律效果是将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收归国家。在某些情况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特别是当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且法律没有特别规定
行政征收既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征收情况。
行政征收的法律效果是将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收归国家。在某些情况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特别是当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且法律没有特别规定补偿时。然而,如果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则行政征收应当是有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组织或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并应依法给予补偿。这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对于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也应依法给予征收补偿。这些规定明确了在某些情况下,行政征收是有偿的。
综上所述,行政征收是否有偿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征收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且没有特别法律规定,那么行政征收可能是无偿的。但如果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则行政征收应当是有偿的。
行政征收的无偿性是国家为了完成其职能,维护必须耗用一定的物质资财,而作为凌驾于社会生产之上的管理机构的国家行政机关,其本身并不直接从事生产,创造财富。因而,只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通过行政征收来取得所需物质资财。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一经国家征收,其所有权就转移为国家所有,成为国家财产的一部分,由国家负责分配和使用,从保证国家财产开支的需要。行政征收必然是无偿的,是财产的单向流转,无需向被征收主体偿付报酬。
行政征收主要由税和费组成。税是国家税收机关(包括税务机关和海关)依法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费即各种行政收费,是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务,或者授予其国家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权而收取的代价。作为一种公益服务。行政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无偿的,但是如果行政相对人获得多于一般的行政相对人的公益服务,则应支付一定费用。
一、行政征收的类型有哪些?
1、税收征收。它是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方面。
2、资源费征收。在我国,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国有资源时必须依法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水资源费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等。
3、建设资金征收。这是为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征收。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等。
4、排污费征收。
5、滞纳金征收。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内容。
行政机关根据自身的职能,来采取行政征收的行为,是属于法律授权的行为,其目的在于统一规划相关建设或者社会服务,对于这种征收行为,显然是属于无偿性的,但相关情况必须在规定的程序范围内进行,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行政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行政征收补偿是对征收补偿的一种补充性处理手段,其目的在于对无法协商处理的情况下进行合法的征收处理,相关情况的处理需要由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因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的法律适用错误。
行政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作为实践中最为常见也是较容易发生纠纷的行政协议之一,也在《行政司法协议司法解释》第二条中被明确纳入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
《行政司法协议司法解释》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五)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六)其他行政协议。
第四条 因行政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原告,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征收和行政补偿是属于不一样的法律条款。
所谓行政征收是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从这里可以看出行政征收是无偿性的,而行政征用对相对方有一定的补偿。
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合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行政相对人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国家弥补行政相对人损失的一种给付救济。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是什么?
1、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相同之处:
(1)二者的行为主体都是行政机关,都是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
(2)二者都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职权的过程中造成的;
(3)二者实际上都造成行政上的损害结果;
(4)二者都是对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给予的一定的弥补;
(5)二者都属于公法的范畴,都由公法来进行调整。
2、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行政补偿是由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而行政赔偿是由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这是区别二者的重要标志。
(2)二者发生的时间不同。行政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也可以在损害事实发生后进行;而行政赔偿责任只能在损害发生后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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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房屋征收是无偿的吗怎么办,房屋征收就是拆迁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邵桂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