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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怎么审2025,拆迁补偿款审核流程 -拆迁补偿: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4 2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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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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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怎么审2025,拆迁补偿款审核流程,法律分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进行审查,政府也可以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审核通过的会公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房屋征收补偿怎么审2025,拆迁补偿款审核流程 -拆迁补偿: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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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征收补偿怎么审2025,拆迁补偿款审核流程

    法律分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进行审查,政府也可以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审核通过的会公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款审核流程 -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进行审查,政府也可以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审核通过的会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拆迁补偿款审核程序

    律师解答: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进行审查,政府也可以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审核通过的会公告。

    参考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流程及细则

    法律分析: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五、拆迁补偿款怎么领取?

    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领取如下:房屋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人民政府直接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房屋土地是居民使用的,由人民政府直接发放给居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六、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

    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如下: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一、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被拆迁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2、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3、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4、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二、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1、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2、拆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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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曹延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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