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赚钱吗2025,政府征收房屋评估合理吗,政府征收房屋时的评估行为是合法的,且具有合理性基础。具体解释如下:评估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
政府征收房屋时的评估行为是合法的,且具有合理性基础。具体解释如下:
评估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这一规定确保了评估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评估的合理性:
评估标准:评估机构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这保证了评估的合法性。
评估方法:采用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专业方法进行评估,旨在准确反映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
评估程序:从评估前的准备到现场勘查,再到综合分析和编写评估报告,最后进行复核和审批,这一系列程序确保了评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对评估结果的异议处理: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一机制为被征收人提供了表达意见和寻求公正评估结果的途径。
综上所述,政府征收房屋时的评估行为在法律依据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旨在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公平补偿,因此具有合理性。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协商选定是确定评估机构的首选方式,只有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才可以通过多数决定等其他方式确定。征收人未与被征收人协商,直接采取单方指定等其他方法确定评估机构的,属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评估报告不能采用。关于评估价格,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对于这一规定的理解,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1、市场价格是补偿底线,补偿可以高于或者等于市场价格,但不能低于市场价格;
2、价格基准日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3、类似是指结合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
4、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
5、确定市场价格时,应当剔除偶然和不正常的因素。
一、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
当前,作为征收事由的公共利益在实践中有被滥用的倾向。个别政府以“旧城改造”为名进行商业开发,引发争议。在法律规定层面,纯粹的商业利益被明确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但是,个别商业开发项目确实包含有公共利益的因素,其间接产生的公共利益为社会所需要,在极大程度上也为行政机关所鼓励。此类项目到底属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要从商业利益是否包含公益因素,公益在整体构成中所占的比例,公益是否为社会所急需以及是否为公共政策所倡导等方面作出综合判断。个人认为,储备土地具体用途在储备时尚未确定,因此无论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来讲,尚不能轻易否认土地储备的公益属性。
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例如在住改商房屋征收中,登记的是住房,而实际中却有很多是在底层,用作经营,这种登记是住房,实际是商业性使用的房屋如何补偿,现在法律法规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争议很大,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此规定可以作为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补偿依据。具体而言:
1、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应当作为确定房屋性质的依据;
2、房屋性质发生变更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3、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并且实际用于居住的,应当按照住宅给予补偿安置;
4、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用于商业经营的,应当按照住宅予以补偿安置,同时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以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一、房屋征收怎样评估是正确的?
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评估的价格是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如果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产发生交易,应选择市场法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或其类似不动产具有经济效益的,应当采用收益法评估;如果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应选择假设的开发方式进行评估。
如果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则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并对各种评价方法的计算结果进行核对和比较后,合理确定评价结果。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如果对公司拆迁如何补偿?
律师及其团队在办案和法律实践过程中总结,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如果是想要对房屋予以征收的,无论是农村的房屋还是城市的房屋,都需要由行政机关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予以评估,评估的方法有很多种,不同类型的房屋对应的评估方法是不同的,在评估之后需要确定具体的损失以及补偿金额等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如下:1、评估完全遵循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2、评估方法多样化: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并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原因。3、明确房屋价格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第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指在国有土地上对房屋进行征收时,对房屋进行评估的一种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机构、评估费用和评估结果等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评估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2、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方法进行评估3、评估程序:评估前应进行公告,评估过程应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应及时公布4、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由政府指定或委托5、评估费用:评估费用应由征收单位承担,评估机构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6、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应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对双方权益进行保护。其实施的主要措施包括:1、加强评估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2、完善评估标准和方法,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可靠性3、加强评估程序的规范和监督,确保评估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合法合规4、加强评估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估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5、加强评估结果的保护和维护,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公正6、加强评估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评估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综合上述,建议加强征收评估办法的实施,加强评估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完善评估标准和方法,加强评估程序的规范和监督,加强评估费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评估结果的保护和维护,加强评估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评估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确保征收评估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房屋征收评估中的猫腻
●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
●房屋征收评估是什么意思
●房屋征收 评估
●房屋征收评估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
●房屋征收评估流程图
●房屋征收评估要折旧吗
●房屋征收评估一般几天出报告
●房屋征收评估程序
●政府征收房屋评估合理吗现在
●政府征收房屋评估合理吗现在
●征收房屋评估标准
●政府征收评估价格低
●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价格
●政府征收房屋的合法程序
●政府征收房子划算吗
●征收房屋评估报告样本
●房屋征收评估中的猫腻
●政府征收房屋赔偿多少钱一平方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熊春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