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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已征收还会复耕吗2025,征收的土地已赔偿却没有开发,多少年才可以复耕: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4 21:58:1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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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已征收还会复耕吗2025,土地征收后荒废好几年我们可以要求复耕吗,土地征收后荒废好几年,农民不可以要求复耕。具体原因分析如下:一、土地所有权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后,土地所有权已经变为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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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已征收还会复耕吗2025,土地征收后荒废好几年我们可以要求复耕吗

    土地征收后荒废好几年,农民不可以要求复耕。
    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土地所有权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后,土地所有权已经变为国家所有,不再属于集体所有。原来的土地承包人对于原来承包的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即权利已经归属于国家。因此,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无权要求复耕,除非与土地管理局进行协商,采用租赁的形式方可以使用。
    二、土地闲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如果连续二年未使用,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然而,这一条款并不适用于已经被征收且所有权变更为国家的土地。对于此类土地,农民不再享有复耕的权利。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后荒废好几年,农民不能要求复耕,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发生变更,且相关法律规定了土地闲置的处理方式。如果农民希望继续使用该土地,应与土地管理部门协商并寻求合法的使用途径。

    二、征收的土地已赔偿却没有开发,多少年才可以复耕

    农村户口没有地的原因多不胜数,可以说千奇百怪。但主要表现有两方面:全国第一次分田到户是在1980年,第二次土地调整是在1990年,暂时还没有进行第三次调整,第三次的土地调整是定于2040年,在1990年以后出生和外地迁入户口的,没有土地份额。有些地方完成土地承包调整工作可能会延迟几年的时间,比如某地在1995至1996年基本上完成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那么1996年后的就没有土地份额了。其次,户口的迁入迁出造成的影响,比如因嫁娶、求学、外出、死亡等因素都会出现没有宅基地和土地的问题。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期内,不因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死亡而收回该人口的承包地,也不因家庭新增成员而增加承包地,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原承包地保留。怎样能得到耕地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又没有土地,但符合这三个条件,你就可以去申请土地:

    (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还有一个方式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其实,即使你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所在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无法分给你的。只有等到村里重新调整承包地时,可以要求分得承包地。在这个时候你可以看看是否能申请宅基地。如何申请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去试试申请农村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三、土地征收几年后可以恢复耕地

    征收土地如果连续两年没有进行使用的可以进行恢复耕地;征地土地最重要的就是可以利用土地的开发来为城市创造利益,如果没有进行使用,那么被征地者是可以进行耕地,这也是我国法律的允许的。

    征收耕地和平时土地补偿有什么区别

    (一)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1、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地都是按照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的细则规定,如果想要知道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可以去当地政府网站搜索相关补偿文件来查看补偿价格。

    2、征收耕地的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费等费用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具体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各地的情况而定,可以随时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动态。

    (二)林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林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收耕地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连云港农耕地征收赔偿标准?

    农村土地这样补偿:

    1、农村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费用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2、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等元素虑决定;

    3、尊重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多种补偿等方式。

    在民法规定的耕地期限内耕地承包期为几年

    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农村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中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也包括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用地。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农村耕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四、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农民可也收回吗

    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个人没有权利收回。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征如下:1、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2、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3、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4、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5、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五、征地多长时间未使用农民可以复耕

    法律主观:1、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后, 土地所有权 已经变为国家所有了,不在属于集体所有。原来的土地承包人对于原来承包土地不在享有任何权利,即权利已经归属于国家了。 2、你无权进行复耕,除非你与土地管理局进行协商,采用租赁的形式方可以使用。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六、恢复耕地有什么要求

    土地恢复原状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履行“责令退还土地”处罚时,应当消除违法占用土地的状态,恢复权利人使用土地的条件;国土部门应在当事人执行到位后提请权利人出具接收土地的书面证明材料,方可结案。当事人虽未自行履行“责令退还土地”,但财政或国资部门已出具接收地上罚没物相关材料的,可认为“责令退还土地”已执行到位,并可结案。恢复耕地的政策:严格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弃耕抛荒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按该基本农田弃耕前三年平均产值一至二倍收取荒芜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同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重新发包。恢复耕地的意义有哪些?1.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中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2.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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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王悦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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