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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泊村拆迁补偿标准2025,城中村拆迁时,院落空地应该如何补偿: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4 13:25:0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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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泊村拆迁补偿标准2025,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其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土地补偿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因此,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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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上泊村拆迁补偿标准2025,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

    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其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土地补偿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因此,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作为土地的一部分,会按照相应的标准给予土地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通常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二、其他相关补偿

    如果院落空地上有附着物,如树木、花草等,也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补偿。这些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通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果因为拆迁导致住户需要搬迁或者临时安置,还应支付相应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这些费用也会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补偿。

    总的来说,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的补偿,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以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还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确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政府部门。

    二、城中村拆迁时,院落空地应该如何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中村拆迁时,院落是当事人合法享有的,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

    【2012】行他字第16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请求》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一、被拆迁人享有的权利

    (1)依法获得安置或者补偿的权利,在拆迁人不能一次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有权利要求拆迁人提供周转房;

    (2)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在拆迁行政诉讼法中,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房屋拆迁许可证、限期拆迁决定书等等);

    (4)对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权利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履行其法定职责;

    (5)对于拆迁人经协商达成的拆迁协议,有权利申请公证机关给予公证;

    (6)与拆迁人协商,就拆迁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地点、拆迁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金额、周转用房的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达不成协议时,有权利申请房屋拆迁主管机关裁决;

    (7)对于房屋拆迁裁决主管机关所作的拆迁裁决不服的,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有权利向在关部门申诉或者申请复议;

    (8)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助费;

    (9)不服拆迁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对于拆迁人不依法拆迁的,可以请求拆迁行政主管机关对于拆迁人给予行政处罚;

    (11)因拆迁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拆迁协议时,有权利就有关的事宜申请有关部门解决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12)其他依享有权利。

    三、城中村改造中的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

    城中村改造中的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也就是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没有规定院子对应的土地也需要进行补偿。但是对于带有院落的房屋拆迁就真的没有任何补偿吗

    法律规定: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所以,法律对占用土地使用权是有明确的补偿的,如果在征收有院落的房屋与没有院落的房屋都给予同等的对待,不符合公平的原则。所以对于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的时候根据房屋所有人对于院落的使用情况,作出合理的补偿。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中也提到:“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因此,根据上诉法条在房屋拆迁中院落和空地都是应该有补偿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并依法登记在内,然后进行合理补偿。

    四、国有土地空地院落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对于征收国有土地附属的院落和空地应当按照评估的价值进行补偿。征收补偿不仅有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还有对房屋所占范围内土地的补偿。被征收人享有使用权的绿地、院落、泊车位等,也应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城市拆迁院子怎么补偿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时院子算在宅基地以内的部分。拆迁补偿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房子每平米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一、楼房拆迁院子怎么补偿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3、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六、城中村拆迁中的院落空地该如何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所以,法律对占用土地使用权是有明确的补偿的,如果在征收有院落的房屋与没有院落的房屋都给予同等的对待,不符合公平的原则。所以对于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的时候根据房屋所有人对于院落的使用情况,作出合理的补偿。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中也提到:“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因此,根据上诉法条在房屋拆迁中院落和空地都是应该有补偿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并依法登记在内,然后进行合理补偿。

    一、拆迁补偿计算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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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屈冬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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