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房屋拆迁经营补偿需要提供执照么2025,门面拆迁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4 12:32:49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房屋拆迁经营补偿需要提供执照么2025,拆迁有营业执照和没有营业执照怎么,拆迁时,拥有营业执照和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一、有营业执照的情况如果拆迁的房屋具有营业执照,那么在拆迁补偿中,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会考虑到因拆迁造成的停产

房屋拆迁经营补偿需要提供执照么2025,门面拆迁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今日拆迁普法

  • ● 圣运推荐:营业执照拆迁补偿规定,房子动迁有营业执照的应怎样补偿 :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企业执照拆迁标准补偿,有营业执照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拆迁营业执照的补偿标准,营业执照拆迁怎样补偿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拆迁执照补偿标准明细2021,2024年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热电厂拆迁补偿标准营业执照,拆迁时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二手营业执照拆迁补偿标准,有营业执照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饭店有工商执照拆迁补偿标准,正在营业饭店拆迁如何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营业执照拆迁补偿5万怎么算,拆迁面积怎么测量:今日关于拆迁普法话题更新
  • 一、房屋拆迁经营补偿需要提供执照么2025,拆迁有营业执照和没有营业执照怎么

    拆迁时,拥有营业执照和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会有所不同。

    一、有营业执照的情况

    如果拆迁的房屋具有营业执照,那么在拆迁补偿中,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会考虑到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拥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拆迁时可以获得这部分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所述。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

    如果拆迁的房屋没有营业执照,那么补偿将主要集中在房屋本身的价值以及因搬迁造成的直接损失上。

    补偿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部分补偿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的商铺或房屋,政府通常只会对装修损失和在拆迁过程中停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如果及时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可以获得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总结来说,拆迁时拥有营业执照的房屋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而没有营业执照的房屋则主要集中在房屋本身的价值以及搬迁造成的直接损失上进行补偿。

    二、门面拆迁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门面房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要依据房产证上载明的房屋性质进行赔偿,如果是营业用房的,按门面房标准赔偿,如果是住宅的,按住宅标准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

    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商铺拆迁补偿标准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和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

    二、店面拆迁没有营业执照能要求赔偿吗

    有营业执照补偿高些,没有营业执照只补偿你的装修损失和在拆迁过程中不能使用的过渡补偿。

    没有营业执照牵涉到无证经营的问题,对于无证经营,在最后争取停产停业损失这块可能会处于不利的境地,毕竟停产停业损失是根据营业额和纳税额来计算的。所以,在面临拆迁时可以尝试一下去补办相关营业执照,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但是各地拆迁补偿都不一样,具体要结合当地政策。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门面拆迁,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门面房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要依据房产证上载明的房屋性质进行赔偿,如果是营业用房的,按门面房标准赔偿,如果是住宅的,按住宅标准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商铺拆迁补偿标准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和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

    四、农村拆迁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有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拆迁营业执照补偿

    法律分析: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评估价格=被拆除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基地评估均价的,按基地评估均价计算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拆迁时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

    一、拆迁时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1、在有营业执照满一年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其中营业损失补偿最为客观。在企业拆迁中,特别是针对真正的实体经营者,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在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中,它所依据的标准在我们国家不是很明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农村拆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1、在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2、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屋拆迁经营补偿需要提供执照么吗

    拆迁经营补偿是给谁

    拆迁需要什么营业执照和资质

    拆迁中的经营补偿是补偿给经营者还是房主

    拆迁办什么营业执照赔偿的多

    拆迁补偿有营业执照

    拆迁经营补贴

    房屋拆迁营业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需要提供房产证吗

    拆迁经营者有补偿吗

    拆迁有营业执照和没有营业执照怎么赔偿

    拆迁有营业执照和没有营业执照怎么赔偿

    拆迁时有营业执照

    拆迁没营业执照算店面吗

    房屋拆迁有营业执照

    拆迁补偿有营业执照

    拆迁了营业执照还有用吗

    拆迁有营业执照倒闭企业赔吗

    拆迁有营业执照和没有的区别

    拆迁如果有营业执照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经营补偿是给谁,拆迁补偿有营业执照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湛欣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