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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幼儿园未经消防验合同有效么: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09 08:48:3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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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物业经理阻止幼儿园开学8年后被诉,未通过消防验收能正常办学吗,12月23日,据媒体报道,2015年,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云镇的塞上明珠园小区内发生了一场因消防安全问题引发的争议。该小区物业经理李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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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榆林市榆阳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物业经理阻止幼儿园开学8年后被诉,未通过消防验收能正常办学吗

    12月23日,据媒体报道,2015年,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云镇的塞上明珠园小区内发生了一场因消防安全问题引发的争议。

    该小区物业经理李浩,基于岳父柳福祥的指示,出于对一家未经规划部门同意私自变更位置、且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大风车明珠幼儿园的安全担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试图阻止其正常运营。

    李浩认为,由于该幼儿园占用了一栋商住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并位于居民楼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若发生事故,作为项目总负责人之一的柳福祥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自2015年起,柳福祥多次就该幼儿园涉嫌违规办学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向相关部门举报,但效果甚微。

    为此,他们决定自行采取行动,包括换锁、占房等行为,期间与对方发生了数次冲突。

    尽管警方最初认定为民事纠纷并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但时隔8年后,即2023年11月,李浩再次因为这些行为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

    控方指出,李浩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教学活动;然而,辩方则强调,涉案幼儿园并未取得合法的消防验收证明,因此不存在所谓的“正常办学秩序”。

    此外,辩护律师还质疑为何在事件过去多年之后才提起公诉,并认为李浩作为物业经理是在履行职责以保障儿童安全,不应被视为犯罪行为。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个物业经理难道不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考虑吗?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的幼儿园怎么能随便开业呢?政府和有关部门到底在做什么?”

    也有网友认为,真是荒唐!阻止非法办学还要坐牢?如果他不阻止,出了人命谁来负责?现在反过来说他扰乱秩序,这逻辑也太奇怪了吧。

    那么,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幼儿园是否可以正常办学呢?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任何建筑物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消防验收程序。

    对于教育机构而言,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任务。

    如果一个幼儿园未能完成必要的消防验收,则意味着它不具备合法运营的基本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获得了其他方面的批准(如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只要涉及到建筑安全的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就不应该允许其开展教学活动。

    因此,从法律角度看,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幼儿园确实无法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正常办学”。

    二、幼儿园未经消防验合同有效么

    幼儿园未经消防验合同无有效。公立幼儿园和幼儿教师的合同年限是自主签订的。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幼儿园属于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办理消防许可证。否则会被罚款,停止办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1、建筑总面积大于两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两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除了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以下特殊建设工程也要申请:1、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3、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法律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本人注:可上当地消防部门门户网站下载)(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未签订消防维保合同按照哪一条处罚

    法律分析: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负责向乙方提供原消防系统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3.甲方应为乙方的检测和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签字并认可乙方每次的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单和检测工作表。4. 维护保养可能影响第三方或需第三方协调的(如强电、空调、给排水等),甲方应事先协调做好配合安排,以便维护保养顺利进行。5. 甲方准备消防设备所在房间的钥匙,对于特殊重要房间(以如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等)内的消防设备保养,甲方应派人配合,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6.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年消防系统的年检工作。7.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乙方有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未签订消防维保合同按照哪一条处罚

    法律分析: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负责向乙方提供原消防系统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3.甲方应为乙方的检测和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签字并认可乙方每次的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单和检测工作表。4. 维护保养可能影响第三方或需第三方协调的(如强电、空调、给排水等),甲方应事先协调做好配合安排,以便维护保养顺利进行。5. 甲方准备消防设备所在房间的钥匙,对于特殊重要房间(以如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等)内的消防设备保养,甲方应派人配合,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6.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年消防系统的年检工作。7.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乙方有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五、未签订消防维保合同按照哪一条处罚?

    法律分析: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负责向乙方提供原消防系统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3.甲方应为乙方的检测和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签字并认可乙方每次的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单和检测工作表。4. 维护保养可能影响第三方或需第三方协调的(如强电、空调、给排水等),甲方应事先协调做好配合安排,以便维护保养顺利进行。5. 甲方准备消防设备所在房间的钥匙,对于特殊重要房间(以如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等)内的消防设备保养,甲方应派人配合,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6.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年消防系统的年检工作。7.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乙方有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六、对物业管理不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物业管理不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应诉,提供证明证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者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能够证明上述情况的拒交物业费能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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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汤艺明

    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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