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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监察2025,违法强拆可以立案监察吗?: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08 03:15:24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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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监察2025,监察部关于违法强拆的处理是怎样的,监察部对于违法强拆的处理主要涉及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如果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

拆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监察2025,违法强拆可以立案监察吗?: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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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拆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监察2025,监察部关于违法强拆的处理是怎样的

    监察部对于违法强拆的处理主要涉及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如果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包括:

    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能进行通报批评。

    如果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员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处分。

    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如果人民法院发现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会将相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如果认为有犯罪行为,还会将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总结来说,监察部对于违法强拆的处理主要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以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违法强拆可以立案监察吗?

    违法强拆可以立案监察吗?

    违法强拆可以立案监察,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起诉处理,但对判决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监督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检察院进行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在面临强拆时,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其神圣职责,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果在报警后,人民警察不作为、不保护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成为拆迁人的帮凶时,那么就很有可能涉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亵渎公职类的犯罪,情节严重时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一旦强拆报警得不到救济时,应保存好报警相关记录凭证,及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渎职部门进行控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向上级公安部门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强拆报警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本应出警而未履行其职责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对被拆迁人作出了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应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请求确认派出所或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以达到其履行职责的目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

    低为宜。

    对于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情况,涉及到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并根据强拆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三、强拆违法吗?

    法律分析:强制拆迁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所以是否合法,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按法律的规定强制拆迁的,才是属于合法的行为。比如暴力强拆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存在违法强拆可以监察吗

    违法强拆可以立案监察,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起诉处理,但对判决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监督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检察院进行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在面临强拆时,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其神圣职责,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果在报警后,人民警察不作为、不保护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成为拆迁人的帮凶时,那么就很有可能涉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的犯罪,情节严重时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一旦强拆报警得不到救济时,应保存好报警相关记录凭证,及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渎职部门进行控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向上级公安部门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强拆报警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本应出警而未履行其职责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对被拆迁人作出了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应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请求确认派出所或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以达到其履行职责的目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

    低为宜。

    一、监察委不追责强拆怎么办?

    可以先取证作为将来维权的依据。强拆现场取证用高清的手机或者相机拍摄,最好是两个人同时拍摄,一人负责全程摄像,一人负责照相。取证工作需要证明的是:地点、时间、人物、车辆、现场情况这五个要素。

    责任可以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违纪责任。

    行政责任:可以就强拆行为采取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追责,复议和诉讼结果会计入被追究行政责任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考核中。也可以进行举报要求上级机关监督下级的违法行为。

    刑事责任:如果给被拆迁人造成了严重损失,那么相关负责人就有可能构成渎职或者滥用职权的犯罪。尽管在实践中追究拆迁方的刑事责任很难,但也不失是一招,可以像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查处。另外的就是违纪责任了。

    五、违法强拆可以监察吗

    违法强拆可以监察的,违法拆迁涉嫌犯罪,责任人员不仅要被追究政治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强拆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

    一、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二、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1、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具体可采取两段式或三段式。两段式即划定一个时间点,在此时间点之前形成的违章建筑可补办手续作合法建筑处置,在时间点后的作违章建筑处理。三段式是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宽处理,能不拆除或没收,一律不处以拆除或没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在第三个时间点之后的要从严处。其中,多数学者建议采取三段式,理由是城市规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应当有一个过渡期。对可以直接补办手续的,直接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需进一步处理的则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

    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

    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当事人是否补办了手续,其对建筑物的相应权利已得到有权行政机关的认可,故当事人享有相应的物权,从而成为拆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享有被拆迁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当事人在补办手续后进入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当事人不补办手续的,可经拆迁人申请,进入行政裁决阶段。

    在此阶段,相关行政部门应将当事人补办手续的情况及时通报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根据当事人建筑物的实际用途、时间等决定是否追缴营业税、所得税。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

    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阶段

    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予受理。行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6、强制执行阶段

    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六、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当地政府或者法院。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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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赵盈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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