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北三县拆迁补偿标准2025,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该怎么办: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06 13:31:48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北三县拆迁补偿标准2025,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怎么办,针对“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怎么办”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可以根据不同

北三县拆迁补偿标准2025,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该怎么办:今日拆迁普法

  • ● 圣运推荐:芜湖三县一市拆迁补偿规定,安徽省芜湖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北三县拆迁补偿标准2025,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该怎么办:今日拆迁普法
  • 一、北三县拆迁补偿标准2025,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怎么办

    针对“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怎么办”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了解不批准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如年龄、户籍、已有宅基地数量等,那么需要等待条件满足后再行申请。

    如果是因为村里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以考虑通过购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或者申请将农田转为建设用地。

    如果是因为村里有征收拆迁规划,建议暂停申请,避免资源浪费。

    二、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本身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村里有建设用地可用,但村干部不予批准,可以申请乡镇政府责令村委会履行职责。

    若村委会仍不履行其职责,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村民委员会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遵循法律程序

    在申请宅基地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如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等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最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

    综上所述,面对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的情况,应首先了解不批准的原因,然后根据不同原因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并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申请。

    二、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该怎么办

    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处理方法如下:1、申请宅基地不批的,首先是有偿退出政策,也就是说主动让出闲置的宅基地,政府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2、其次可以申请村里的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又或者是申请农田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3、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政府审核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宅基地审批流程是什么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委员会审查。村委会申请人提交的农村住宅土地使用和建筑为审查和签署申请表,申请人的原始住宅用地和家庭成员生活情况,签署的头,同时,村民委员会的加盖公章,报乡人民政府审核;5、审核上报。乡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7、放样。由土地和资源协调人员根据《村镇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现场布局,范围、填写《放样卡》,放样人在“放样卡”上签字。在发放样品后,申请人可以开始施工;8、验收证书。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宅,应当构建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接受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依法申请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三、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该怎么办

    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如下:1、申请宅基地不批的,首先是有偿退出政策,也就是说主动让出闲置的宅基地,政府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2、其次可以申请村里的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又或者是申请农田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3、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政府审核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如下: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综上所述,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政府审核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四、规划区不批宅基地合法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五、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申请宅基地不批的,首先是有偿退出政策,也就是说主动让出闲置的宅基地,政府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其次可以申请村里的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又或者是申请农田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政府审核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没房住又不批宅基地该怎么办

    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政府审核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

    一、什么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

    以下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

    1、以前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房屋的;

    2、因继承农村房屋占用宅基地的;

    3、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

    二、房屋确权时农民要做些什么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第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第五、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第六、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至此,农民才算是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块宅基地才能算是农民所有的。

    三、宅基地建房要经过审批吗

    宅基地上扩建房屋是需要审批的,建房审批的目的也是为了确保村民所建造的房屋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宅基地上不能随意扩建房屋,应当避开耕地、天然林地、公益林等,应当充分利用村内原有的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房必须符合乡镇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要符合当地的建房规定,而且超过一定面积或者层数的农村住房,为了确保建房质量和安全性能,不能建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北三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北三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北三县农村会拆迁吗

    北三县拆迁补偿标准表

    北三县新规划

    北三县规划改名

    北三县2025

    北三县最新发展规划

    2021年北三县区域规划

    北三县2035年规划图

    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怎么办手续

    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怎么办手续

    通州不批住宅用地

    北京不批别墅用地

    北京农村不批房基地怎么办

    不批宅基地 没房住 区政府管不管

    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怎么办理

    北三县不批住宅用地怎么办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北三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北三县规划改名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谈伊诗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