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拆迁停业补偿2025,拆迁中的停业补偿费是给房东还是承租人,拆迁中的停业补偿费是给房东还是承租人,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一、承租人作为被征收对象的情况当承租人作为被征收对象时,他们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同时也
拆迁中的停业补偿费是给房东还是承租人,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承租人作为被征收对象的情况
当承租人作为被征收对象时,他们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同时也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种情况下,停业补偿费是给承租人的。
二、租户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况
如果租户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租户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如1-3月的房租。这种情况下,停业补偿费可能部分或全部给予租户,具体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
三、租户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情况
如果租户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租户进行安置,如搬迁费、安置费等。这种情况下,停业补偿费可能并不直接给租户,而是通过其他形式的安置来弥补其损失。
综上所述,拆迁中的停业补偿费具体是给房东还是承租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的拆迁政策来确定。如果承租人是被征收对象,则他们会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租户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则可能获得适当的补偿和损失赔偿;如果双方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则可能通过其他形式的安置来弥补租户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具体的补偿分配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平和合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经营性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的,停业停业损失是给承租人的,并不是给房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问题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附属物的价值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这里的房屋是指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之外的合法房屋。附属物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物有关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是指国有土地权属证书中批准被征收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此外被征收人对其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部分作为房屋的组成部分也应该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该条进一步说明,对被征收房屋补偿,不仅对房屋及附属物应当予以补偿,还应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补偿,因此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就房屋的具体价值不能事先做出规定,而是应当规定具体的评估程序、方法等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商铺进行拆迁的时候,停产停业损失不是房东给的,而是房屋征收部门给的,所以房东不给是合理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补偿的形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差价结算以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实质上是结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与调换房屋市场价的差价,多退少补。相当于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商铺进行拆迁的时候,停产停业损失不是房东给的,而是房屋征收部门给的,所以房东不给是合理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的规定,租赁的商铺面临拆迁的,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费用给承租人,而拆迁补偿、产权置换的房屋归商铺的所有权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商铺拆迁补偿标准: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门面房遭拆迁,承租人能否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出租的门面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在租赁期内的,承租人是可以分配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一、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租房是不可以分得拆迁款的。
拆迁补偿款根据房屋产权所有人判断,所谓的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应当是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姓名及其配偶子女。如房产证上没有该人姓名,户主与该人又无法律上支持的继承等财产分割关系,那该人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二、企业拆迁职工有补偿吗
企业拆迁职工是有补偿的。具体补偿标准按工人在工厂工作的年限而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三、高铁拆迁有补偿吗
拆迁补偿是个很麻烦的事情。你说的高铁项目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拆迁有事一定要拆迁的。但是国家明确规定没有得到补偿前不能强行拆迁,更不会因此被法办。那是干部吓唬人的。但你们要抓紧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郑徐高铁的补偿标准沿线也不尽一致,有一个大致的幅度,你们自己也不要有过高要求,差不多就行了。现在按照每平米300-500元补偿是有点少,全部按照720元补偿,面积多的还可以吧,家庭面积少的可能要吃亏了。你们还是要坚持一下,能够多争取一些补偿的。这个也不要指望法律,真要起诉的话你们也不会占便宜。只有与他们软缠硬磨。当然作为律师这些意见好像不太专业,但对于豫东农村干部的处理方式这是最佳的方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房屋租赁拆迁停业补偿标准
●房屋租赁拆迁停业补偿怎么算
●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归出租人还是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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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停产停业补偿款归房东还是租户
●拆迁中的停业补偿费是给房东还是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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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拆迁,经营者能要什么补偿
●拆迁停业补偿标准
●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补偿
●拆迁中的停业补偿费是给房东还是承租人的
●拆迁中的停业补偿费是给房东还是承租人的
●拆迁停业损失费怎么补
●拆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拆迁 停业损失
●拆迁停产停业补偿归属
●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归出租人还是承租人
●拆迁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计算
●房屋拆迁停产停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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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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