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海伦拆迁补偿标准2025,黑龙江绥化海伦今年村屯拆迁吗,根据目前所了解的信息,没有确切的消息表明黑龙江绥化海伦今年村屯会进行拆迁。然而,拆迁计划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进行决策,并会提前进行公告和通知。如果您关心海伦地区是
根据目前所了解的信息,没有确切的消息表明黑龙江绥化海伦今年村屯会进行拆迁。然而,拆迁计划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进行决策,并会提前进行公告和通知。
如果您关心海伦地区是否有拆迁计划,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公告,或者咨询当地政府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如果政府决定征收土地,会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您可以密切关注相关动态。
总的来说,目前没有确切的消息表明黑龙江绥化海伦今年村屯会拆迁,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府的决策和公告来确定。
征收土地方案
一、用地项目名称:绥芬河市二0一六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土地征收
二、征收土地位置:第一区块位于规划十二街南、规划十路西。
三、被征地权属单位及面积:阜宁镇北寒村集体土地0.3210公顷。
四、征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标准
农村宅基地27.2元/平方米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被征收土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或者约定标准的,由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补偿标准。
(三)青苗补偿标准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给予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征地补偿费,7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补助,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将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7日
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7日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3日
法律分析:本招标项目绥中县2021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受项目业主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委托,资金来源为省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省以上补助60%、地方配套40%,招标人为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绥中县老旧小区内原有花砖或混凝土路面破损严重,坑洼不平;原有有照明电路老化;原有污排管线腐蚀严重;小区内现有排水管网布局不合理,经常堵塞,夏季小区积水严重,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屋面渗水,室内温度不达标等。为了改善小区内的生活环境,提高道路的使用寿命,为小区居民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需对小区内道路、给排水管线、照明等进行统一改造。
5、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内容为小区的道路、照明、给排水、外墙保温、屋面防水、单元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各地的拆迁范围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分析:
绥中县老旧小区内原有花砖或混凝土路面破损严重,坑洼不平;原有有照明电路老化;原有污排管线腐蚀严重;小区内现有排水管网布局不合理,经常堵塞,夏季小区积水严重,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屋面渗水,室内温度不达标等。为了改善小区内的生活环境,提高道路的使用寿命,为小区居民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需对小区内道路、给排水管线、照明等进行统一改造。
5、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内容为小区的道路、照明、给排水、外墙保温、屋面防水、单元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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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潘瑶仪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