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拆迁补偿有一子女不愿意签字2025,家庭其他成员不配合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怎么办,在实践操作中,拆迁方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让承租人及同住人或产权人全部签字。如果有一人不签字,且该人为权利人的话,协议就很难推进下去。只能僵在那里,或者
在实践操作中,拆迁方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让承租人及同住人或产权人全部签字。如果有一人不签字,且该人为权利人的话,协议就很难推进下去。只能僵在那里,或者要求征收方确定签字代表。首先按照法律的规定,农村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被拆迁安置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农村的宅基地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进申请的,所以是家庭成员共同享受拆迁补偿款和房屋安置福利。在实践操作中,拆迁方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让家庭成员全部签字,但也有的话,只要让户主签字即可。第二种情况下,有兄妹一人不签字,也不影响拆迁协议的效力。
1.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我们律师在接受被拆迁人委托时应提示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拓展资料】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订立房屋拆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签订应当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利用威逼、利诱、欺诈手段达成的合同无效。同时,房屋拆迁合同应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无效。
1、协商。
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
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诉讼。
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一、拆迁款分配纠纷起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拆迁款分配纠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即身份证明)。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3、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4、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拆迁款分配纠纷起诉后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存在以下情形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1、被告反诉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方先生家住某镇,其房屋被规划到绿化带建设的范围。作为这个项目的拆迁人甲公司也已经取得了拆迁许可证。在2012年6月11日,方先生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条件进行了协商,并且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约定好在2012年6月26日前搬离房屋,交由拆迁人验收或者拆除。
在签订协议后,去领钱的时候跟邻居聊了几句。方先生这时才发现拆迁人给自己的安置补偿标准低于邻居的标准,因此拒绝搬迁。2012年8月3日,镇政府发布《强制搬迁通知》,要求已经签订协议且没有履行协议而搬迁的,于收到此通知15日内自行搬迁完毕。逾期不履行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拆除方先生的房屋。2012年9月23日,由于方先生没有自行拆除房屋,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此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方先生在拆除后心中很是不满,于是想到了去法院诉讼以此来维权,在诉讼的过程中碰壁后找到了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因为每一个人的攀比心都比较严重,而且还接受不了自己吃亏。这种心理也是大多数人正常的心理活动。看到自己的补偿比别人少,方先生在签订补偿协议以后,作出这样拒绝搬离房屋的举动也是在情理之中。但是在这样一个文明的社会,这种冷暴力的抗拒也是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问题更加复杂化。而且还会给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
那么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又反悔,镇政府是否有权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也是不可以的。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又根据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申请行政诉讼,又不在一定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这两个法条可以知道,如果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后不想履行协议。拆迁人只能采取诉讼或者请求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没有规定镇政府成为强拆的主体,本案中镇政府成为强拆实施主体,于法无据。
从法律上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签订的,是一份平等主体间就补偿达成的协议,其性质应认定为民事合同。一方不履行应按照民事途径予以救济。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中也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是在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其他补偿条件做好约定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而不能以行政机关公然介入,实施强制拆除。
房屋征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又发现所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有失公平等情况而拒绝履行补偿安置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此时拆迁方以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为由要求被拆迁人限期搬离并进行强拆。遇到这种情形作为弱势方的被拆迁人难道只能听之任之吗?
此外,也会存在拆迁方由于规划等情况发生变化在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而此时被拆迁人已经为拆迁做了搬离等行为,面对此种情形时作为被拆迁人的我们又有什么救济途径呢?
我们先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本质来分析一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的主体并不同于民事合同中平等主体,其本质也不同与民法所调整平等主体所签订的合同。因此,当一方当事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由于各种原因一方主体不履行该协议,其行为的本质并不简单的等同于民法中的违约行为,其救济途径也不同于民法。但是对于行政合同的不履行行为,法律亦是有明确规定并给予守约方救济方式。
如果拆迁方违反补偿安置协议内容不履行补偿安置协议,作为被拆迁人依照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可以向适格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追究拆迁方的不履行行为并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
那么如果被拆迁人因不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所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拒不履行补偿安置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时。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此时被拆迁人在法定的期间内既不向适格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搬离的情况。此时,拆迁方可能会直接实施强拆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拆迁方是否有权利直接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此时,虽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其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被拆迁方。当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拒绝搬迁,法律赋予拆迁方的救济权利仅仅是提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并没有赋予拆迁方运用国家强制力拆除被征收房屋。所以拆迁方若以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因不满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而不履行该协议,拆迁方要强制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行为是明显违法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征收补偿不合理的,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征收补偿协议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土地征收的规定
1、什么是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专有的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土地。
2、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土地管理法将这项权力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改变了土地征收权分散行使的现象。
3、土地征收的实施单位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征收土地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依法转移,因此只有法定的政府机关才能行使这项权力,非法定的机关和单位是无权这样做,比如企业、事业单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组织实施者。
如今,征地拆迁活动在各地非常频繁,许多土地和房屋面临征收。而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部分征收方不惜以违法收手段,实行逼拆、强拆,作为相对弱势的被征收人,面对补偿不合理情况下的逼拆,又该怎么办呢?
这其实是很多被征收人在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时会经常问到的问题,他们的下意识选择是拒签补偿协议,但对于拒签协议之后下一步该做哪些维权工作,则比较模糊。很多被拆迁人也比较担心:“不签字就能得到更高的补偿么?”、“不签字会直接来拆我们房子,怎么办?”
下面爱土拆迁律师团就围绕这几个问题来为大家提供法律层面的分析和建议。
一、签还是不签,你选哪一条路?
“律师明明告诉我这种情况不能签字,但我一个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是不是应该忍一下算了?”很多被拆迁人都有这样的顾虑,我们分析一下其中的利弊,答案便见分晓。
如果你对补偿数额不满意但忍气吞声地签了字,在法律上就意味着你认可了协议中的补偿数额,如果后来想维权,拆迁方会说“协议在此,不能反悔!”,成为维权道路上很难破除的阻碍。如果与市县级政府之外的相对方签署协议,一旦拆迁方不按照当初承诺补偿,协议无法发挥应有的约束力,我们便将自己的权利至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二、拒绝签字之后怎么办?
拒绝在不合法、不满意的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是保护自己权利的第一步,而不能止步于此。拒绝签字之后按兵不动、单纯拖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拆迁方会绕过安置补偿协议,想出各种办法达到目的。最终结果可能是被拆迁人无法得到更多补偿,房屋被合法的强拆掉,甚至背上“钉子户”的名头。
因此,我们不能被动等待自己的权利由别人帮我们实现,而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一起来看一下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1,找拆迁方的“软肋”,重点发力
在与相关部门的较量中,我们往往会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要转而寻找对方的弱点。我们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相关审批文件和征收决定,刨根问底从法定程序中找违法点。
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出于种种原因考虑,常常会跳过一些法定程序或者不按照法定要求操作,这些违法行为我们都不能放过,可以针对性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2,谨慎对待带着“红章”的文件
拆违代拆迁是拆迁方惯用伎俩:先用《违法建筑认定书》将你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再通过《限期拆除决定书》拆除。但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并非有关部门可以随意为之,要受到法定的条件和法定的程序的约束。我们可以以实体或程序违法为由启动法律程序要求撤销。否则,下一步程序就有可能是强拆。
在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僵持不下,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进行复议或诉讼,拆迁方会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看到这份文件就说明已经到了万分火急的关头,因为如果再不将其依法撤销,拆迁方就会申请法院实施强拆,那时候就很难再有争取的余地。
3,提防“逼迁、强拆”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样的手段都是非法的,法律站在我们的一方。
其次,要摆正态度。当我们遭遇停水、停电、封路、断桥甚至是强拆时,一味的妥协忍让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仅仅通过拖着、耗着的方式维权也得无法得到想要的效果;不理智的暴力行动更不可取,伤人害己,留下更多的遗憾。
再次,面对这种情况,机智的做法是什么呢?第一,拍照录像保留证据,残存的残砖断瓦和土地也要守好,这些都是后续进行诉讼和争取补偿的证据。第二,报警。说到这里,大家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会是“他们会管么?”爱土律师团告诉你,如果公安局拒绝出警,我们可以起诉公安部门不作为,成为我们谈判的筹码。
●房屋拆迁有一个子女不去签字
●拆迁一个子女不签字
●拆迁房儿女不签字能卖吗
●拆迁子女不签字,父母能拆迁吗
●拆迁房子不给女儿可以起诉
●拆迁如果儿子不同意能拆吗
●拆迁房不给女儿法律都不同意
●拆迁后父母不给孩子房子
●拆迁款不给儿子可以上诉吗
●房屋拆迁款不给儿子犯法吗
●拆迁家庭成员有人没签字
●拆迁家庭成员协商不成
●家庭成员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家庭成员不同意土地流转
●拆迁款家庭成员分割协议
●家庭内部成员签订补偿协议
●家庭成员不同意户主的决策咋办
●家庭成员不同意土地租赁合同
●拆迁协议家庭成员可以去拆迁办看吗
●家庭成员签拆迁补偿协议案例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一个子女不签字,拆迁的钱父母不给子女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华灵
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