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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院拆迁补偿标准2025,看护房拆有补偿吗: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4-18 12:36:3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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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院拆迁补偿标准2025,看护房赔偿标准,法律分析: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

护理院拆迁补偿标准2025,看护房拆有补偿吗: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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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护理院拆迁补偿标准2025,看护房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看护房拆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如果土地是有大棚的,大棚为土地上的附着物,而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如果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那么当事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就明显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这些已经建成的“大棚房”则就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那么拆除违法建筑,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果园看护房赔偿标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农村看护房标准及标准

    法律分析:

    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15平方米以内”,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22.5平方米以内”,其中严寒地区控制在“单层、30平方米以内”(占地面积超过2亩的农业大棚,其看护房控制在“单层、40平方米以内”)。

    法律依据;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各类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由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其中,看护房执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标准,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

    五、看护房面积国家规定

    法律分析:

    农业大棚看护房面积农业部规定如下:原则上,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大棚,就是不破坏地表的塑料大棚那种,但不允许建设温室和看护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城、镇、村建设用地要和改造旧城、镇、村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

    六、农村看护房标准及规定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15平方米以内”,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22.5平方米以内”,其中严寒地区控制在“单层、30平方米以内”(占地面积超过2亩的农业大棚,其看护房控制在“单层、40平方米以内”)。

    法律依据: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各类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由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其中,看护房执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标准,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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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吕佳钰

    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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