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的房屋在拆迁补偿如何认定2025,宅基地房131讲:子女把父母宅基地房拆除重建,拆迁时补偿款归谁,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子女拆旧建新有无取得父母同意,一般都是取得了同意的。取得同意的情况下,谁建的房屋就归谁,其他人无权再主张任何权利。没有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子女拆旧建新有无取得父母同意,一般都是取得了同意的。取得同意的情况下,谁建的房屋就归谁,其他人无权再主张任何权利。没有取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还要看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具体比较复杂,需面谈。如下面这个案件,全家人签订协议,约定由三女儿和四女儿共同出资,将母亲名下的宅基地房拆旧建新,新建房归三女儿和四女儿所有。后遇征地拆迁,母亲起诉三女儿四女儿,认为宅基地证还是自己的名下,地的补偿应归自己。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地一体,且协议约定了谁建房就归谁,母亲已经没有产权了,于是驳回母亲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虽涉案宅基地证登记的权利人为黄父,但黄父生前与其配偶刘母及四个子女就涉案宅基地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黄三女、黄四女出资对原宅基地房屋进行重建,重建后,该房屋归黄三女、黄四女所有,另外两个子女黄二女、黄大儿自愿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和所有权。协议签订后,黄三女、黄四女已实际出资对原宅基地房屋进行重建,根据我国目前实行的“房地一体”权利合一的权属登记制度,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与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客观上不能区分。生效的某号民事判决也已认定黄三女、黄四女取得涉案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法律规定,也未违反国家要求保障农民居住权的基本政策,故黄三女、黄四女亦享有涉案宅基地房屋因拆迁而获得的全部补偿权益。刘母主张其对涉案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权益享有34%的份额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宅基地拆迁女儿有权获得补偿,但房屋补偿归户主所有。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补偿归集体所有,而房屋归私人所有,补偿归个人所有。村集体在拆迁后需要重新分配宅基地给村民。
法律分析
宅基地拆迁女儿对于土地征收价值补偿是有份的。
娘家拆迁其女儿户籍还在娘家的,是有权取得拆迁所赔偿的财产的。没办法仅凭户口判断是否享有拆迁利益,具体还需要结合房子的性质,产权信息,是否发生继承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同时女方在结婚后也是拥有继承权的。其继承权为第一顺位继承权。
如果是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而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户主所有,子女是没份的。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拓展延伸
宅基地拆迁补偿权:女儿能否与父母平等分享?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儿在父母宅基地拆迁补偿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宅基地拆迁补偿是指在宅基地被政府征收或拆迁时,对宅基地的所有人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宅基地管理办法》和《拆迁补偿安置条例》,女儿作为父母的合法继承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可以与父母平分宅基地拆迁补偿。这意味着女儿有权分享父母的宅基地拆迁补偿,无论是在补偿款项的分配还是在宅基地的分配上,女儿都应该得到与父母平等的待遇。因此,女儿在宅基地拆迁补偿中享有分享的权利,应该得到合理的保障和实施。
结语
女儿在父母宅基地拆迁补偿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管理办法》和《拆迁补偿安置条例》,女儿作为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有权与父母平分宅基地拆迁补偿。这意味着女儿有权分享父母的拆迁补偿,无论是在款项分配还是宅基地分配上,女儿应得到平等待遇。因此,女儿在宅基地拆迁补偿中享有分享的权利,应得到合理的保障和实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女儿有没有份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父母房屋拆迁时父母仍然在世,则拆迁补偿归父母所有;2、父母房屋拆迁时父母已经过世,生前有立遗嘱将房屋分给女儿的或者是赠与女儿的,女儿可以分到补偿;2、如果没有只能通过法定继承来分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5、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6、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7、附属物的价值,包括围墙、装潢设施、管道、水井等,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附属物的价值,应体现在,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对附属物一并评估。综上所述,如果女儿也是属于被拆迁方,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被补偿人是属于父母的,那么女儿是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相应的拆迁费,这都是会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宅基地拆迁应当补偿住宅费用,具体的补偿表标准以当地的规定为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但是不同的地方要求不同,还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确定。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4、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国家征用宅基地拆迁补偿形式有: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补偿费用包括:(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拆迁宅基地赔偿标准如下: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地上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6、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5、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6、庭前调解;7、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第二十八条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自建的房屋在拆迁补偿如何认定呢
●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自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
●自建房拆迁土地另外赔吗
●自建房以后拆了政府怎样赔
●自建房拆迁政策
●自建房拆迁赔偿
●自建楼拆迁按什么面积补偿
●自建房拆迁流程
●自建房拆除如何赔偿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
●父母把宅基地给儿子,女儿能要回来吗?
●父母给的宅基地重新翻盖了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儿子建房用了父母的宅基地,拆迁了父母要回宅基地
●父母把宅基地变更给儿子
●农村父母宅基地给孩子后还能再申请吗
●父母宅基地我出钱重新盖
●父母的宅基地被儿子确权能要回吗?
●父母批的宅基地儿子盖的房屋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自建房拆迁政策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毕思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