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房屋拆迁装修补偿2025,苏一二腾退补偿标准,苏一二腾退补偿标准为35000元一平方米。房屋腾退补偿的计算标准为:(1)房屋腾退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约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和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
苏一二腾退补偿标准为35000元一平方米。房屋腾退补偿的计算标准为:
(1)房屋腾退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约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和装修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约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和装饰约定补偿金额)-被腾退人调换产权的房屋价值。
计算房屋腾退安置费的标准是:(被腾退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未提供周转房情形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于关闭非住宅房屋的停产损失赔偿。
目前的有以下几种腾退补偿政策:平移置换、共有产权房、公租房、货币补偿。2020年11月4日起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观音寺片区的居民正式开始着手腾退工作。每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北京西城区大栅栏观音寺片区腾退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照房本证载面积×1.33计算,单价约9.8万元/平方米;另外一种是选择官方提供的共有产权房。公租房腾退补偿各地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苏三四村腾退补偿要根据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并实施的政策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赣榆农村搬迁房屋补偿标准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再加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1、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原有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搬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新建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新建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征地管理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标准于2016年3月25日起开始执行。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关于调整新建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府字〔2016〕16号),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内长_镇、望城镇各地类均为6.04万元/亩;南昌望城新区各地类均为5.07万元/亩;樵舍镇枫树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各地类均为4.1万元/亩。统一年产值区域内分四类标准执行,一类:溪霞镇、厚田乡、流湖乡以及石埠镇、樵舍镇、乐化镇部分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2157元/亩,补偿倍数为19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4.1万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8万元/亩;二类:西山镇、象山镇、金桥乡统一年产值标准2111元/亩,补偿倍数为18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8万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6万元/亩;三类:石岗镇、松湖镇、联圩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76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7万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5万元/亩;四类:大塘坪乡、铁河乡、昌邑乡、南矶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00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6万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4元/亩。实行统一年产值区域内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6万元/亩、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每亩1.4万元/亩。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分析:
苏三四村腾退补偿要根据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并实施的政策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腾退和拆迁的补偿
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发展,用房用地需求也越来越多,除了人们熟知的征收拆迁,搬迁、腾退项目也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中。拆迁与搬迁、腾退从根本目的上讲基本相同,都是使一定区域内居民搬离此处并交出房屋及土地,之后清除房屋后在土地上重新实施建设,被拆迁、搬迁和腾退的居民也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安置及补偿。但为何都不以统一的拆迁为名,还要分出搬迁、腾退等方式呢?搬迁和腾退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1、法律性质不同
对于征收拆迁,其会受到《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并且征收拆迁并非是可以随意实施的,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实施征收拆迁,并且给予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补偿要符合“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根本规定。也就是说,征收拆迁是必须由行政机关主导实施,具有行政意义上的强制性。
而搬迁、腾退则不尽然。搬迁、腾退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约束,但组织实施的主体并非拆迁程序中的行政机关,通常是以居委会、村委会、开发商等非行政主体来主导实施。所以不会像征收拆迁一样有强制性。因此,出于对公平性、合理性的考虑,被搬迁、腾退人若是认为补偿过低且不合理,则可以直接拒绝进行搬迁、腾退。
二、发生纠纷时采取的维权方式不同
以行政机关为主题实施的征收拆迁中,被拆迁人若是与拆迁方发生纠纷,则可以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但搬迁、腾退的实施主体并非行政机关,无法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维权。我们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前期调查来理清相应的法律关系,之后通过村务公开、民事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综上所述,无论是征收拆迁,亦或者是搬迁、腾退,只要补偿不合理,对我们的权利义务产生了不良影响,我们就可以在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维权。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合法权利。若是您也遇到了相关法律问题,可及时咨询晏清所专业拆迁律师依法维权。
赣榆农村搬迁房屋补偿标准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再加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1、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原有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搬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具体标准如下: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新建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新建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征地管理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标准于2016年3月25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关于调整新建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府字〔2016〕16号),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内长堎镇、望城镇各地类均为6.04万元/亩;南昌望城新区各地类均为5.07万元/亩;樵舍镇枫树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各地类均为4.1万元/亩。
统一年产值区域内分四类标准执行,一类:溪霞镇、厚田乡、流湖乡以及石埠镇、樵舍镇、乐化镇部分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2157元/亩,补偿倍数为19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4.1万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8万元/亩;二类:西山镇、象山镇、金桥乡统一年产值标准2111元/亩,补偿倍数为18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8万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6万元/亩;三类:石岗镇、松湖镇、联圩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76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7万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5万元/亩;四类:大塘坪乡、铁河乡、昌邑乡、南矶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00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6万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4元/亩。实行统一年产值区域内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6万元/亩、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每亩1.4万元/亩。
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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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祁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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