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房屋拆迁补偿规定2025,营山县购房补贴政策,《营山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稳住经济大盘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营山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稳住经济大盘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南充市南房联〔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一)加快宗地周边公共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可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纳入主城区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出让条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二)对2023年3月31日前出让的土地,受让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土地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余款,不计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分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三)对2023年3月31日前,如受让人不能按期全部缴清剩余50%土地出让金,可申请延期3个月缴清,在延期时间内不追究违约责任,不计收该段时间内所产生的违约金,按照该段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LPR)计收利息。
二、允许土地分割、合并及国有建设用地核验
(一)缴清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后,权利人可依法申请土地分割、合并。分割、合并后的地块应具备独立分宗条件,符合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以及安全等要求,不影响生产、经营和使用功能。
(二)不动产权证书分割、合并后,权利人可以按照分割、合并后的宗地,申请国有建设用地核验。
三、容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对2023年3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竞得土地,缴纳50%及以上土地出让金后,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按缴款比例交付土地并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办理相应部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
政策出台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竞得土地,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暂缓缴纳,但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
五、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标准
政策出台之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高层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标准可按已完成基础和主体二层结构工程执行;无地下室的高层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标准可按已完成基础和主体三层结构工程执行。
六、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政策规定,预售资金必须全部归集到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禁抽调挪用,严格审核、拨付,确保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交付和办证。建设形象进度未达到70%的楼盘,累计可申请拨付的监管资金在原定可拨付限额资金比例基础上增加5%。办理网签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按揭银行需将购房贷款全额转入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支付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监管银行应当及时支付,并将付款情况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七、严格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严厉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隐瞒、欺诈、胁迫、贿赂、诋毁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获取佣金;严厉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洗客、卖客等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经纪机构从业人员需具有经纪资格证书,在服务的过程中需佩戴“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信息卡”上岗。
八、优化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执行20%的政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我县新购住房的,在现行执行标准上,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再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20万元。即单边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60万元、70万元,职工家庭双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70万元、80万元。
九、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一)落实引进人才安居补助政策。对符合《营山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营委组发〔2022〕)56号)规定的适用对象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并给予全额契税补贴。其中:A、B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C类人才购房补贴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的8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D类人才购房补贴为所购房屋价格份额的40%,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E类人才购房补贴为所购房屋价格的20%,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F类人才购房补贴为所购房屋价格的10%,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非营山籍贯人口置业发展。政策出台之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非营山籍贯购房人(含夫妻一方为非营山籍贯)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400元/m2的购房补贴。
(三)支持农村人口进城置业发展。政策出台之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农村户籍购房人(含夫妻一方为农村户籍)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300元/m2的购房补贴。
(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出台之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300元/m2的购房补贴。政策出台之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在营山县城已有商品住房,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200元/m2的购房补贴。
(五)支持高学历人才购买住房。政策出台之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营山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工作已满3年且在岗的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200元/m2的购房补贴。
(六)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多孩的家庭购买住房。政策出台之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0元/m2、200元/m2的购房补贴。
(七)支持购买地下产权车位。切实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倡导各商住小区设置对外临停收费区域,引导车辆停入地下闲置车位。地下车位在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的情况下,允许已全部竣工备案且交付使用的项目,对超过1年未销售的地下产权车位经公示1个月无异议的,可向非本小区业主进行销售或租赁。政策出台之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的购买人给予4000元/个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补贴。赠送的产权车位不享受此政策。
享受本条第(一)款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本条(五)(六)款政策,可以叠加享受满足本条第(二)(三)(四)款条件中的一款政策。
本条第(二)(三)(四)款政策相互不叠加享受,但可分别与第(五)(六)款政策叠加享受。
十、推行安置还房改革
(一)为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缩短安置过渡期限,政策出台之日起,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补偿推行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建一定比例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还房。
(二)积极探索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新模式。
本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措施中有明确时限的,以明确的时限为准。上述措施由县房地产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若国、省、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附:《营山县人才分类标准》
一、A类
1.诺贝尔奖(The Nobel Prize)图灵奖(A_M_Turing Award)沃尔夫奖(Wolf Prize)、菲尔兹奖(FieldsMedal)、普利兹克建筑奖(The Pritzker Architecture Prize)、普利策新闻奖(The Pulitzer Prizes)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相同层次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B类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项目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创新争先奖获得者。
3.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
4.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3人)。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C类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天府峨眉计划”和“天府青城计划”等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
3.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前三位完成人)获得者;“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4.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
5.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获得者;长江韬奋奖获得者;中国新闻奖获得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拔尖人才。
四、D类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
2.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技能大师;全省技术能手;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3.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在营山县新办企业首次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并带动营山籍就业30人以上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每个企业限3人)。
4.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骨干人才。
五、E类
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及相当层次人才。
3.市“首席技师”;市级“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具有国家认可的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营山县企业内工作满3年的产业一线人才;省级及以上运动员、教练员。
4.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在营山新办企业首次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并带动营山籍就业10人以上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5.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六、F类
1.取得“双一流”大学(学科)本科学历学位的在营山县企业内工作满3年人才。
2.读知名世界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海外高校)在营山县企业内工作满3年的本科人才。
3.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及相当层次人才。
4.在营山县企业内工作满3年具有国家认可的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产业人才。
5.获发明专利、实用性专利且在营山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才;
6. 已纳入引进当年度《营山县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人才。
7. 经县委、县政府认定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杰出人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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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组工
忠诚 干净 担当
法律分析:贫困户买房子有补助。贫困户是指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家庭,贫困户买房通常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购房补贴需满足三个条件:一,必须是本市贫困村的贫困户,度并且贫困户需由本省扶贫系统认定,本省扶贫信息网上有姓名。二,必须是在本市扶贫搬迁知分散安置点买房才能享受政府补贴。三,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购置才能享受政府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分析:购房补贴指在城区购买首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在指定贴息的楼盘即可获得全额补贴补助,每套补助只补总房价的35%。购房补贴带来的各方面利益:1、补贴让老百姓轻松购房;根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消费者收入与房价存在30%左右的差距,我们的购房补贴为房价的36%,完全弥补了这一差距;“购房免息模式”不但降低了购房成本还降低了每月还贷支出,然后通过减少支出形成财富逐步累积;让老百姓买房子从一路压力转换成逐步轻松,真正体会“居有其屋”的幸福;2、补贴让开发商减少损失,快速回笼资金;房地产存量房屋一年卖不出去开发商就要承担20%左右的财务成本,逐步稀释掉利润:我们的补贴力度可让房产快速销售,减少因房产滞压带给开发商的利润流失;3、补贴保证房价不贬值;购房补贴是保证原房价不变的基础上实施的,相当于打了6.4折,这样就可以保证当地房价不因降价而贬值: 除此之外,购房补贴还可以“帮国家和地方政府减轻了财政收支压力;帮银行揽收了稳固的储蓄提高与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力;4、补贴的持续性,深圳蓝鑫将公益资金委托深圳当地银行金融机构保值增值承保,由购房者当地银行补贴,借助当地银行的公信力,全力保障购房者最终全额贴息的公益购房补贴专项资金10年的发放。
法律依据:《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第三条 购房的补贴比例是指:(1)、农民在市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农民在市城区购买商业用房的,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50%的补贴。(2)、除农民外的其他人员,购买(拆迁安置)商品住房或商业用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受契税总额50%的补贴。(3)、对卖旧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100%的补贴。(4)、同一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重复购买有退房历史的同一套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201 6年度的网签合同去除或增加共有人以及网签合同条款内容变更的可按照相应政策享受补贴。
营口大学生购房补贴2022: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方式,其中对于购房补贴,针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上述人员,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生4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所购房屋所有权人为2人(含)以上且均符合保障条件的,可按符合条件人才中最高标准保障1人。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转为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额度。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含租房转购房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两种补贴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方式,其中对于购房补贴,针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上述人员,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生4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所购房屋所有权人为2人(含)以上且均符合保障条件的,可按符合条件人才中最高标准保障1人。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转为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额度。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含租房转购房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两种补贴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优惠政策1购参展楼盘享补贴在市、区两级政府举办房交会期间,给予参展楼盘购房补贴。对居民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30元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含)的,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补贴。居民购房可以享受购房补贴,但对购房补贴是有严格限制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时间限制,只能是在市、区政府举办的房交会期间。二是楼盘限制,只能是参展楼盘可以享受购房补贴,不参展的楼盘不能享受购房补贴。三是标准限制,对居民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住房、90~144平方米(含)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0元、50元、150元不等的补贴。优惠政策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行家庭自住房情况申报制,由贷款人自行申报住房套数。此条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但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有两个条件:一是首套房贷款必须结清;二是购买的住房必须为普通商品住房。同时,允许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自行申报购房套数。优惠政策3楼盘未封顶也可办公积金贷款对信誉好的开发企业,在“五证”齐全情况下,取消楼盘未封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限制。法律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第六条单位应按规定核定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每月发放工资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单位将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缴存到受托银行,计入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住房未达标老职工的差额补贴经批准发放后,应由单位按规定缴存到受托银行,计入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
房山购房补贴的具体内容如下:1、首次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申请房山区首次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为购房总金额的5%(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申请条件包括:购房人户籍在房山区、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等;2、二手房交易奖励:房山区对于在规定区域内购买二手房的居民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为购房总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5万元);3、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房山区居民在购房过程中,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利率优惠。关于房山区购房补贴的注意事项如下:1、申请条件:不同的购房补贴政策有不同的申请条件,如购房人户籍、购房面积、房屋类型等,建议在购房前了解相关政策的申请条件,以便选择符合条件的房屋并准备好申请材料;2、申请时间:房山区购房补贴政策一般需要在购房后一段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建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间;3、申请材料:申请购房补贴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证明等,建议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以免耽误申请进度;4、补贴金额:不同的购房补贴政策补贴金额不同,购房者需要了解补贴政策的具体金额,以便在购房决策中做好预算和规划;5、政策变化:房山区购房补贴政策可能会因为政策变化而发生调整,建议关注当地政府部门的通知和公告,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综上所述,房山区购房补贴政策可以为购房者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但申请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购房者应当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以便及时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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