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拆迁补偿规定2025,陈仓区廉租房申请条件,陈仓区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陈仓区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6、廉租房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如果目前在宝鸡市有存在住房困难的人,并且也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那么你们是可以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廉租房租赁的,那么大家知道陕西省宝鸡市廉租房怎么申请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陕西省宝鸡市廉租房怎么申请
1、领表。
2、申请。
3、初审和公示。
4、复核。
5、核准和公示。
6、安置。
二、陕西省宝鸡市廉租房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资产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离异或丧偶的家庭提供相关证明。
6、《诚信承诺书》。
三、陕西省宝鸡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
2、家庭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本数)。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发生任何房地产交易或转移行为。
4、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以上就是本次律师为大家分享的陕西省宝鸡市廉租房怎么申请的相关知识,大家的申请材料不能作假,否则就会失去五年内再次进行廉租房的资格。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法律分析: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
3.经西安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法律依据:《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三)住房情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
申请家庭推荐一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向市房改办领取《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配租申请表》。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全部实际居住人口的身份证、户口本、现有住房租赁证或产权证;
2、市总工会核发的《杭州市职工家庭特困证》或各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
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是否解决住房或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证明;
4、家庭成员推荐申请人的书面意见书;
5、符合实物配租条件且属烈属、残疾的申请家庭,另需提供烈属证、残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区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所在单位、市总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无单位的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区民政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廉租房是指什么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廉租房的福利性特点,决定了其与一般商品房的开发与运作有着明显的不同。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的存在,廉租房的开发与运作面临新的困难。廉租房一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中重要的住房制度之一,虽然建立时间不短,但是因为种种因素的制约发展程度有限,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结构性失衡的关健问题之一。
法律分析:申请廉租房条件具体如下:一、廉租房定义: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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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唐思成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