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2022年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了新的变化,新版《福安市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已经在7月份修订完成开始施行,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新
2022年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了新的变化,新版《福安市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已经在7月份修订完成开始施行,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新政策有效期为3年,政策有效期内批准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项目都将按照此标准进行补偿和安置。
家住福安市的朋友可以关注福安市自然资源网7月份之后公布的预征收公告,凡是涉及集体土地征收都按照本标准执行,我们可以大概计算出合理补偿有多少。
下面来看看《福安市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安政办规〔2022〕7号政策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安置房安置:等面积安置,差价互补。
差价互补标准:安置房面积超出被拆迁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按回购价回购,超出10平方米至20平方米按市场价80%回购,超出2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回购,最多回购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拆迁房面积超出安置房面积的,超出部分按自行安置标准执行。
宅基地安置:合法住宅占地面积等面积调换,差价互补。
自行安置(货币补偿):货币补偿自行购买房屋。
货币补偿=宅基地补偿+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费。
宅基地补偿标准=同类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倍。
房屋价值补偿=拆迁房屋面积×房屋重置价格。
ps:非本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等获得的合法产权房屋实行货币补偿。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标准明细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
福安市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40%和60%。
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40%;
安置补助费=区片综合地价×60%;
福安市土地分为四个片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50000元/亩;I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46000元/亩;II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40000元/亩;IV区片区片综合地价36000元/亩;
土地用途、补偿系数
不同用途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40%×调整系数。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对象认定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机械设备的搬迁费补偿标准明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征收企业房屋面积×20元/平方米·月×6个月;
机械设备的搬迁费标准:5吨以下的大型机械设备800元/台;5吨以上10吨以下的1000元/台;10吨以上的2000元/台;行吊3000元/台。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重置价、成新给予适当补偿。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搬迁费补偿标准明细
搬迁费=拆迁房屋面积×15元/平方米×搬迁次数;
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货币安置的按一次计算;选择安置房安置或宅基地安置的按两次计算。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明细
临时安置费=拆迁房屋面积×临时安置费单价×过渡期限;
临时安置费单价:城区规划区范围内10元/平方米·月,其他区域8元/平方米·月。临时安置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过渡期限:安置房安置临时安置费每次发放12个月,交付安置房时再增加3个月。超过36个月未能交付安置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双倍发放临时安置费,每次发放半年。
宅基地安置临时安置费每次发放3个月,正式供地时再增加6个月。超过12个月未能交付安置宅基地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双倍发放临时安置费。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图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果树、林木、农作物补偿标准明细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水产品(养殖业)类补偿标准明细
一般鱼类:青鱼(黑鲩)、草鱼(鲩鱼)、鲢鱼(扁鱼)、鳙鱼(大头)、鲮鱼、鲤鱼、各类罗非鱼、埃及塘虱、泰国塘虱、南方大口鲶、淡水白鲳等补偿标准8000元/亩;
优质品种:贝类、藻类、龙虱、虾类、鲷科类,笋壳类,蟹类,鲟鱼类,中华胭脂鱼、金钱鱼(金鼓)、鳗鱼、甲鱼(水鱼)、河豚(鸡抱、巴鱼)、鲈鱼类、宝石鲈、红鼓(美国红鱼)、广东鲂(边鱼、大眼鸡)、团头鲂(武昌鱼)、长吻_、瓜仔斑(黑瓜仔)、鳜鱼(桂花鱼)、黄鳍鲷(黄脚立)、海南红_(禾顺)、黄颡鱼(黄骨鱼)、乌头鲻、黄鲻、叉尾_、本地塘虱、泥鳅、生鱼(乌鳢)、仙骨大头、缩骨大头、鲫鱼类,巴西鲷、蓝鳃太阳鱼、月_(山斑鱼)、蛙类等补偿标准11500元/亩;
珍稀养殖类、观赏鱼类、水产种苗:金钱龟、娃娃鱼、鳄鱼、鳄龟、锦鲤、热带鱼等补偿标准13500元/亩。
垦区内养殖塘建设费按15000元/亩补偿。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温室大棚补偿标准明细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明细。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本标准中的单价,系根据福建省1990年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及建安工程费用定额进行测算的被拆除房屋重置价和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价格。上述单价中,仅含房屋本身土建工程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费,不计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价和打桩工程费。
二、根据本省目前拆迁房屋的结构状况,将房屋结构划归为6类15等。补偿单价主要适用于本省规划区范围内被拆除房屋与表一所列的主要特征相类似的房屋。店面按补偿单价标准给予补偿,不计成新。在评估中,非主要结构部分的差异不作为提高或降低等别的依据。如局部构件或装修等部分与表一所列特征不同,可以进行单项换算。若实际房屋的主要特征与表一所列的相对差异较大,补偿单价则另行计算。
三、房屋成新的评定办法,由省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其他项目补偿按表二另行计价。如遇表二以外的项目,其补偿金额可依照福建省1990年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另行估算。
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应依照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文件执行。对我省常见的在旧式木构平屋中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搁楼层的建筑形式,当搁楼层与原房同时设计建造,其楼底高度在2.4米以上,搁楼层最低处净高不低于1.6米时,按其使用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
五、安置房计价标准见表三,拆迁补助费标准,层次调节系数见表五。安置房总金额=安置房单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1+层次调节系数)
六、房屋拆迁安置地段等级划分是在榕政(1991)15号文件规定的福州市六级土地等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地块拆迁和住宅安置为主的特点,充分考虑各地段的公共设施、交通、商业网点等因素,以相邻道路为标志划归,形成自然地块的等级。
七、易地安置增加的居住面积数,按《福州市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安置地段等级划分》及《易地安置居住面积增加幅度表》进行计算。上述应增加的居住面积换算为建筑面积时,应乘系数1.2。
八、本标准可由省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委员会根据市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实际状况适时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九、各县(市)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计价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标准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福州企业拆迁补偿通常包括:
1、房屋征收搬迁补偿费。非住宅用地每平方米补19.5元;
2、临时安置补偿费。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18.9元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偿30.45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4、一次性搬迁补助费,一次补助6600元。
一、贵州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贵州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1、房屋价值补偿;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3、宅基地补偿费;4、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5、安置费和搬迁费;6、困难补助和奖励;7、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8、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9、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10、房屋价值补偿等。
二、北京企业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北京企业拆迁有以下的两种补偿方式:企业既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通常会作为主要方式。补偿如下:1、拆迁资产补偿费,一般包括:房屋、建筑物补偿费、设备补充重置成新价;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3、拆迁补偿,通常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补偿、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和奖励。
三、成都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成都企业拆迁补偿通常包括:1、房屋征收搬迁补偿费。非住宅用地每平方米补19.5元;2、临时安置补偿费。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18.9元的临时安置补偿费;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偿30.45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一次性搬迁补助费,一次补助66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
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过程中房屋拆迁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二、住宅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安置。非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将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购房安置。市场评估价由房屋区位补偿单价和旧房补偿单价组成。
房屋安置,以合法建筑面积为基础,结合家庭成员情况就近上靠标准房型进行安置。实行房屋安置的,应依照前款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并与所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清差价。
三、在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屋或2004年10月26日前建造的无产权房屋,符合享受基本面积保护政策的被拆迁人,在协商期限内搬迁且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处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补足45平方米进行安置。45平方米安置部分给予房屋区位补偿费、搬迁奖励和拆迁安置人口补助费。拆迁安置人口补助标准由拆迁人根据拆迁项目的实际确定。
四、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享受基本面积保护政策:
(一)户籍在本村,在1984年第一轮或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有资格承包本村土地的农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以下简称农经合成员);
(二)户籍在本村,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村农经合成员的常住人员;
(三)户籍在本村,与本村农经合成员结婚且在本村生活的常住人员;
(四)户籍在本村,由农经合成员依法收养落户的常住人员;
(五)户籍在本村,因政策性移民落户的常住人员;
(六)原户籍在本村,因应征入伍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七)原户籍在本村,父母双方或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一方为农经合成员,因就读迁出的大、中专在校学生及户口外挂的中小学生;
(八)原户籍在本村,因被判徒刑的服刑人员;
(九)原户籍在本村,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农经合成员,因就学迁出,现已毕业且户口在本市的,在本市没有其它福利性住房(没有它处公有住房使用权、没有已购公房、没有将已购公房出售、没有获得过住房货币补贴、没有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的常住人员;
(十)原户籍在本村,因征地等原因就地农转非、在本市范围内无其它住房的常住人员;
(十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五、享受基本面积保护政策的安置人口,应按以下程序确认:
(一)具结。房屋产权人(建造人)根据家庭住房及人口实际情况提出具结报告。
(二)经济合作社成员认定小组初审。认定小组由村民代表和廉政监督员组成,人数为三至七人单数。认定小组初审内容主要为具结报告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三)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进一步核实产权人(建造人)的户口性质及实际家庭情况,根据以上情况对照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再采用耕地年产值倍数计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含青苗补偿费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一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不低于50000元亩;二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不低于44000元亩;三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不低于38000元亩;四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不低于35750元亩。
2、征收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修正系数计算(各区片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详见附件
1,地类修正系数详见附件2)。
3、青苗补偿费按耕地年产值的1倍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参照《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4、本通知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国务院和福建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的,仍按已批准的征收(用)土地方案中核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5、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耐心向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安定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福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
●福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福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表
●福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建省农村拆迁
●福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福建拆迁补偿政策
●福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2021年福建拆迁新规
●福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年
●福建省福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年
●福安城区拆迁
●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福安市拆迁办
●福安市最新征地信息
●福安安置房在哪里
●福安市村庄名单
●福安市2021年规划
●2020福安还有建经济房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福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文件,福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董仪芮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