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经过我同意被拆了怎么办 -法律知识,房子没经过我同意被拆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因征收部门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以征收部门为被告,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被征收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因征收部门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以征收部门为被告,请求损害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以征收人为被告。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以征收人为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征收人没有履行合法手续而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实际上是侵犯了不动产所有人的不动产物权,所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非法强拆导致房子的灭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对于拆迁方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于主要责任人应当处以相应的刑罚。
法律分析:
被征收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因征收部门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以征收部门为被告,请求损害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以征收人为被告。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以征收人为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征收人没有履行合法手续而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实际上是侵犯了不动产所有人的不动产物权,所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非法强拆导致房子的灭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对于拆迁方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于主要责任人应当处以相应的刑罚。
法律分析: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就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时,如果征收部门作出征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话,只有在签订补偿协议,拿到补偿款之后,把房子交给拆迁办,拆迁办才能处置。
如果是没有签协议,没有拿补偿对方就直接拆的话,这个肯定是违法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的话,由拆迁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对决定不满意,还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如果不复议,不诉讼也不搬迁的,拆迁部门才可以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目前来讲,拆迁办既没有拆除的权限,也没有履行拆除的程序,肯定是违法的,建议到法院去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子没有经过同意被强拆怎么办
●房子未经房主同意就被拆了
●旧房屋没经过本人同意拆了
●没有经过房主同意就拆了老房子
●老房子没经过允许别人拆了
●房屋没有签字被拆怎么办
●没有经过主人同意,擅自拆房子
●房子没有拆 ,已经签字 可以反悔吗
●政府没经过同意把房子给拆了
●房屋没有经过房主同意强制拆除
●房子没经过我同意被拆了怎么办
●房子没经过我同意被拆了怎么办
●房子未经房主同意就被拆了
●没有经过房主同意就拆了老房子
●房子没同意拆被拆了怎么办
●旧房屋没经过本人同意拆了
●老房子没经过允许别人拆了
●房屋没有签字被拆怎么办
●没有经过主人同意,擅自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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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鲁小浩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