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意味着什么,终本案件意味着什么,根据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大致可以分为无财产可供执行和有财产可供执行两类。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具体是指经过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
根据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大致可以分为无财产可供执行和有财产可供执行两类。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具体是指经过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或者仅发现部分财产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不能得到实现的案件类型。
对于这类案件,无论采取什么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是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无法避免的客观存在。
本质上属于当事人应当自己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这类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就是所谓的终本案件,即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
一、案件执行率具体怎么算?
执结率,即执行案件结案率、已执行结案数与全部申请执行案件数的比率,其中既包括实际执行完毕的案件,也包括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中止执行的案件和因被执行人死亡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的案件;实际执结率,即实际执行完毕的案件数与全部申请执行案件数的比率,其中不包括中止执行的案件和因被执行人死亡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的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是指实际得以执行的标的额与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应履行的数额的比率,其中不包括执行中当事人自愿或在执行人员调解下,放弃部分权利达成和解协议执结之外放弃的那部分数额。
二、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一、终本案件是什么意思1、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容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第二百六十五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二、终本案件后法院会抓人吗不会。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是法院不会抓人。
法律分析:可以。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只要双方当事人申请,案件承办法官仍然可以组织调解。只要案件能够顺利执结,法官多做调解工作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法律分析:指经过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仅发现部分财产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不能得到实现的案件类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法律分析:终本案件是指执行案件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思,只要申请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就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裁定应当载明案件的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受偿和未受偿的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理由,以及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等内容。
●终本案件意味着什么在执行
●终本案件最后怎么解决
●终本5年后限高全部清掉了吗
●终本案件多少年失效
●终本案件超过5年解除高消费
●案件终本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执行终本了怎么办
●终本案件后限制高消费的期限
●公司有终本案件意味着什么
●终本案件是怎么回事
●终本案件意味着什么在执行
●终本案件意味着什么在执行
●终本案件多少年失效
●终本5年后限高全部清掉了吗
●终本案件超过5年解除高消费
●案件终本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执行终本了怎么办
●终本案件后限制高消费的期限
●公司有终本案件意味着什么
●终本案件是怎么回事
●法院股权冻结意味着什么意思,在外省交的社保可以转回老家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和意义: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担保公司代偿意味着什么,什么是担保代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什么是担保代偿,担保公司代偿意味着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和意义: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和意义: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和意义: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对村民,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和意义: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北京,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对村民,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和意义: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城中村改造意味着什么,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终本案件最后怎么解决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贺光艺
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