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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医疗意外属于医疗事故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26 14:54:4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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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一、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1)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行为;(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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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

一、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
(1)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行为;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事故。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如何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1、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2、院科两级加强诊疗质量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考核,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加强院科两级质控,分析总结院内、外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4、加强医护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
5、加强实习生带教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因实习生引起的医疗纠纷。
6、引导和规范患者文明就医。
7、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程序等,便于医护人员掌握相关事宜,做好自我防护,并有效防范医疗纠纷扩大化。
8、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二、医疗意外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在医疗意外的情况下,因为损害后果是患者自身体质原因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而突发的,而医务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对可能产生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根本不可能预料到,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损害,医疗机构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意外基本特征:

1、病员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2、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的。

“难以预料”是指医务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对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无法预见。

一、有哪些情形提起医疗纠纷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过错责任追究的制度什么样?

(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

(二)医疗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

(三)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1)严重医疗差错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治疗时间。

(2)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痛苦。

(四)医疗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的直接(主要)责任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结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根据有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三、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是什么

一、主观不同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

二、表现形式不同的医疗过失在诊疗过程中,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造成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无法抵抗或预测的原因引起的。例如,

1、疾病严重,急需手术,手术无误,但手术中死亡或后遗症。

2、药物过敏试验为正常或未规定的过敏试验药物,引起过敏者反应者。

3、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突然发生栓塞、猝死等事故,救治者来不及。

4、病员属特异性体质,虽然术前知道或术后发现,但为目前医学技术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者。

5、应用新技术.新药物之前作了充分的技术准备,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向病员家属说明了情况并征得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者。

6、接受检查的医疗器械,操作中突然发生故障或暂时停电影响正常操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也会引起不良后果。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等级的确认需要进行鉴定。三.后果不同医疗事故是需要专业的机构才能被确认的。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案件,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有何区别?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具有下列相关区别:医疗事故,一般指的是,由于医护人员过失、故意不按规范操作,或操作失误而导致患者死亡、身体损害的结果。医疗意外,一般指的是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一、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6、死者尸体。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对那些因不明的案件,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清医方对患者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

二、打错疫苗算医疗事故吗

接种疫苗后如果产生了不良的反应,就属于医疗事故,应该搜集证据向医院提起诉讼。没有严重后果的,一般来说不算事故,但是属于违反诊疗规范行为。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三、诊疗护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在诊疗护理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医疗事故算意外吗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所致的。

医疗意外是由于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造成的。

表现形式不同

医疗过失

在诊疗过程中,虽然发生了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抵抗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如:

1、疾病危重,急需手术,手术无误,但术中死亡或者出现后遗症。

2、药物过敏试验为正常或未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引起过敏者反应者。

3、病员在诊疗过程中突然发生栓塞、猝死等意外情况,来不及抢救者。

4、病员属特异性体质,虽然术前知道或术后发现,但为目前医学技术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者。

5、应用新技术、新药物之前作了充分的技术准备,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向病员家属说明了情况并征得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者。

6、经检修的医疗器械,在操作过程中突发故障或临时停电影响正常操作,经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仍导致不良后果者。

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等级的确认需要进行鉴定。

二、两者的后果不同

医疗事故是需要专业的机构才能被确认的。一但确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需要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案件,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三、医疗事故算意外吗

医疗事故不算是意外,事故是事故,是由于人为的疏忽而导致的,但是意外是人不可避免的一些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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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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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滕雪言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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