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如果遭遇强拆,那么提起刑事诉讼必须经过这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
如果遭遇强拆,那么提起刑事诉讼必须经过这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一、强拆的刑事责任人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拆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暴力阻碍依法拆迁人员的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面对房屋被强拆可以根据实际情形提出民事、行政、或者是刑事诉讼。
1、房屋若是被行政强拆、或者是被司法强拆,但强拆行为是违法的,那么可以提出的是行政诉讼。此种情形下,房屋被强拆的,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从强拆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最不超过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对于他人是在没有获得政府、或者是法院批准的情形下实施的强拆行为,需要提出的是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对于强拆行为不合法,被强拆房屋的价值比较大的情形,可以强拆行为人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为由提出刑事诉讼。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怎么处罚强拆行政行为?
1、强拆行政行为可能会受到的处罚是支付国家赔偿,当然只有满足以下规定的情形下,行政机关才有可能会受到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因为强拆想要获得赔偿的公民、单位,需要证明强拆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
其一、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强制拆除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你根本无从知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
其二、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你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强拆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起诉。
一、实施强制拆迁应当考虑的因素
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
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
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
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
5、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
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一、房屋被违法强拆怎么办1、房屋被违法强拆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被告的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二、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是什么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具体如下:1、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3、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4、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拆房屋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呢
●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赔偿
●房屋被强拆该告谁
●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解决
●房屋被强拆了要怎么打官司
●房屋被强拆怎么处理
●房屋被强拆的赔偿流程
●房屋被强拆的法律依据
●房屋被强拆后应该获得哪几项赔偿
●房子被强拆起诉应该怎样起诉
●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呢
●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呢
●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解决
●房屋被强拆该告谁
●房子被强拆有赔偿吗
●我的房屋被强拆
●房屋被强拆的赔偿流程
●房屋被强拆的法律依据
●房屋被强拆后应该获得哪几项赔偿
●房子遭强拆怎么处理
●刑事诉讼追诉期最长是几年,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多长时间: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阳逻市拆迁补偿标准,刑事诉讼模拟法庭大概流程是怎以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桂林刑事诉讼律师费,广西律师收费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对于违法强拆如何进行刑事诉讼,一般来说违法强拆如何起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死刑的规定,高检解释刑诉法死刑的规定是哪些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下列哪些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司犯罪如何进行刑事诉讼?,公司刑事犯罪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刑事诉讼三大职能是什么,刑事诉讼三大基本职能: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如何申请保释等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救济措施?,在刑事案件中,如何申请保释?: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面对房屋被强拆怎么起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探讨刑事诉讼中的死亡赔偿问题,刑事案件中死亡赔偿金是否支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刑事诉讼法随案移交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随案移交的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事、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的审查认定,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的审查认定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人民法院刑事诉讼规则2020,人民法院刑事诉讼规则2020?: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违法强拆是公诉还是自诉案件?,对违法强拆的刑事诉讼是否可以是自诉案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被强拆如何刑事诉讼赔偿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齐黛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