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地补偿有争议应该怎么办?,对征地补偿有争议应该怎么办,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
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2011[35]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
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在针对批准行为的复议过程中,也会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也是一种对补偿标准的救济渠道。
因此,出现对于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的情况,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因为征地拆迁的程序相对而言很专业,所以还是希望广大被拆迁人聘请专业律师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最终才能取得满意的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补偿纠纷,首先根据纠纷内容区分为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分配争议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进行起诉处理;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要求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三款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依照上述规定,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受理、依法审理、公正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征地补偿有争议应该怎么办呢
●征地补偿争议如何解决
●对于征地补偿数额有异议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
●征地补偿争议向哪个部门反映
●征地补偿问题与对策
●对征地赔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征地给予补偿
●有争议的征地补偿款被发放了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有争议应该怎么办呢
●对征地补偿有争议应该怎么办呢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
●对于征地补偿数额有异议怎么办
●征地补偿争议如何解决
●对征地补偿有争议的诉求范文
●对征地赔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问题与对策
●征地补偿争议向哪个部门反映
●征地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能否申请仲裁,征地补偿款可以仲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纠纷怎么解决,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怎样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如何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征地补偿不给怎么办,农村土地征收还没补偿就建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怎么办,对征地补偿方案不同意如何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款不满意怎么办,征地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政府征用土地,政府拖欠补偿款,怎么办?,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征地补偿标准不一致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款未发放怎么办,征地补偿款不发放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该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如何办,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该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不满意征地补偿款怎么办?,征地补偿款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不合理不签字,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不签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款支付错该怎么办,征地补偿协议被补偿人错误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款未及时发放的原因,征地补偿款不发放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不签字,不满意征地补偿不签字会怎样: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不按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怎么办,政府征用土地不予补偿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争议如何解决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齐君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