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二、被拆迁人的权益有哪些?
被拆迁人的权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等。
1、房屋拆迁中的知情权
在征收补偿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信息获取方面占绝对优势,与被征收人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和补偿活动时,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
2、房屋拆迁中的参与权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权。征收条例规定的我国民众参与征收与补偿活动行政决策的主要途径,就是参加听证会和对相关公告发表意见。
3、房屋拆迁中的申辩权
房屋拆迁活动中,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辩权。行政机关在实施房屋拆迁时,实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不听取意见就作出行政决定就如同司法上不经过法庭辩论程序就判决,显然有失公正。当行政机关作出对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前,应当允许其提出异议和反驳,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听取被征收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一般应当记录在案,以作为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的证据。
三、拆迁房子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拆迁纠纷发生后,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的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拆迁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6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不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执行,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
(1)起诉
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申请仲裁
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是有可能会被拆迁的,房屋若是被拆迁,通常情形下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当然需要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若是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的内容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地方补偿的方式和内容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有所差异。【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可分为产权交换式补偿和货币补偿,具体如下:1、产权交换式补偿:(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编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4)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2、货币补偿方式:(1)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参照以上标准,一般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3)其他补偿项目,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国有土地房屋的赔偿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程序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2021年补偿政策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实施步骤
●国有土地楼房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流程完全版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怎么算的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办法
●国有土地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2021年补偿政策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实施步骤
●国有土地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办法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怎么算的
●国有土地楼房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政策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对于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土地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屋拆迁土地怎么赔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款是怎样分配的?,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规定?,国家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出让土地拆迁有赔偿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规定?,国家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出让土地拆迁有赔偿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最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有土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国有土地怎么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房子拆迁的条件是什么,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规定是什么?,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赔偿问题,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康凝
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