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首先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
首先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房子拆迁补偿费应归谁所有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由该房屋所在的户口人数一起分配,共同所有;
2、私人房屋拆迁:拆迁补偿费有私人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流程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我国的拆迁分为城市国有土地的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一般情况下,我们讨论的基本都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首先,在需要征收的地方,征收方应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然后,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后,县级政府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接着,发布安置补偿方案。之后,相关部门组织被征收方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如果被征收方不配合签字,县国土局会下发书面通知,责令交出土地。如果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方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征收方会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纠纷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签订补偿协议后却有纠纷的,有几种情况可以改变,非产权所有人签字的补偿协议的,搬迁人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再次获得合理补偿。屋拆迁相关行政许可被撤销或者违法确认,撤销或者确认房屋拆迁相关行政许可是违法的。房屋拆迁取决于政府的行政许可。政府行政许可被撤销或者确认为违法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确认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拆迁补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相关的方式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
一、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怎么办
拆迁货币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拆迁评估一般应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机构应当先行评估确定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评估的基准价格,再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实际状况评估确定具体补偿金额,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二、房屋拆迁特别情况的处理是什么?
(一)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三)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法律分析: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但是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的
●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最有效
●拆迁补偿纠纷解决
●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问题
●拆迁争议的解决办法?( )
●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纠纷涉及哪些调解
●拆迁补偿怎么谈最好
●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
●拆迁补偿的原则
●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的
●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的
●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问题
●拆迁补偿纠纷解决
●拆迁争议的解决办法?( )
●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纠纷涉及哪些调解
●拆迁补偿怎么谈最好
●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
●拆迁补偿的原则
●农村拆迁补偿纠纷怎么诉讼?,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拆迁补偿纠纷是民事纠纷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如何解决拆迁补偿纠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解决方法有什么,人不在中国身份证过期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不服拆迁补偿如何处理,拆迁不补偿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可以诉讼吗,拆迁安置补偿案件是民事诉讼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赔偿纠纷如何申诉,拆迁补偿纠纷怎么维权?: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解决?,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陵水旅游公路拆迁补偿,海南小面积国有土地出售: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已签字但补偿不合理,已签字的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不公平怎么办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不公平已签字怎么办,拆迁已签字但补偿不合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高速拆迁房屋补偿,高速公路征收房屋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不合理怎么进行维权?,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迟迟不给补偿怎么办,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款没给怎么办,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有什么办法,政府欠拆迁款不给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最有效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沈奕黛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