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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耕还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农田复耕补贴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17 13:12:1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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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耕还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复耕还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复耕还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土地复耕的补偿费,按照实际减产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由企业或者个人根据每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缴纳。其他土地损失补偿标准参照耕地损失补偿标准,减半征收;2

复耕还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农田复耕补贴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一、复耕还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复耕还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复耕还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土地复耕的补偿费,按照实际减产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由企业或者个人根据每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缴纳。其他土地损失补偿标准参照耕地损失补偿标准,减半征收;
2、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复耕义务人与受损单位或者个人协商确定;
3、由于露天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直接对地表造成破坏的土地;
4、由于地下开采等生产活动中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
5、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城市垃圾等压占的土地;
6、工业排污造成对土壤的污染池;
7、废弃的水利工程,因改线等原因废弃的各种道路(包括铁路、公路)路基、建筑搬迁等毁坏而遗弃的土地;
8、其他荒芜废弃地。
耕地复垦条件:
1、土地复垦应当充分利用邻近企业的废弃物充填挖损区、塌陷区和地下采空区,对利用废弃物进行土地复垦和在指定的土地复垦区倾倒废弃物的,拥有废弃物的一方和拥有土地复垦区的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收取费用,利用废弃物作为土地复垦充填物,应当防止造成新污染;
2、复垦后的土地达到复垦标准,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4、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综上所述,土地复垦应当充分利用邻近企业的废弃物充填挖损区、塌陷区和地下采空区,对利用废弃物进行土地复垦和在指定的土地复垦区倾倒废弃物的,拥有废弃物的一方和拥有土地复垦区的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二、农田复耕补贴政策

对于土地复耕补偿标准的问题,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32和34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可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行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各地相关政策执行。另外,由社会投资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复垦为耕地的,可以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耕地指标,市、县政府可以出资购买指标。以广东省为例,在拍卖指标价款中按规定扣除拆旧复垦成本后的净收益,按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复耕地补偿标准是: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复垦补贴不仅仅只是土地的补偿,还有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一次性补偿:1.2万元/亩;2、宅基地使用权补偿:1.8万元/亩;3、构(附)着物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复垦标准条件:1、属于避险解困的帮扶对象,符合农村宅基地复垦条件;2、主体房屋保留完整,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3、宅基地具有复垦为耕地的条件;4、权属清晰无争议,有合法权属证明;5、符合其他复垦政策要求。综上所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粮食多一点少一点是战术问题;粮食安全则是战略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 法律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第三十四条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行将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三、复垦土地补偿标准

一、复垦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复垦土地补偿标准如下:(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地上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6)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为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与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的总和;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为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和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的总和除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四、农村退耕还田补偿标准

农村退耕还田补偿标准如下:1、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种草费150元;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3、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按规划部门批准时所核对的具体使用功能、性质重置成新给予补偿;4、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可参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生产成本以及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等费用支出情况确定;5、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农田复耕政策

农田复耕政策如下:1、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来进行鉴定,鉴定合格之后,还有一定的补助费。国家实行土地占补平衡制度,项目建设占用农用地后应该开垦相等面积的土地以维持这种平衡,一般是由用地单位负责复耕,如果用地单位不复耕的可以缴纳土地复耕费,然后由其他部门用这笔费用复耕等面积土地,如果用地单位建设占用土地后没有开垦或复耕同等面积土地的属于违法行为;2、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可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行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各地相关政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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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中央1号文件退林还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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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水雅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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