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公租房腾退情形有:转租或擅自调换的;改变住房用途的;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一、什么情况下可
公租房腾退情形有:转租或擅自调换的;改变住房用途的;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对于出租人来说,有下列情况时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二、购买的公租房五年后再买便宜吗
5年后如果没有特殊的政策规定,公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可以继续申请续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租房不得买卖,因为公租房申请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有困难的主体。申请到公租房后改变所承租公租房住房用途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公租房腾退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法律分析:具有下列情形时,公租房应当腾退:(一)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的;(三)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四)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五)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分析:公租房腾退补偿各地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是各地常见的保障性住房之一,虽然比较实惠,但是限制也是很多的,某些方面不注意的话可能会被要求退房。以下情况公租房可能会被清退1、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2、承租、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或是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3、正常缴费但无人居住长达6个月以上的。4、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长达6个月以上。5、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的。6、利用公租房从事非法活动的。7、未经允许擅自修改公租房装修设计且拒不恢复原状的。只要符合公租房的租住条件是不会被清退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法律依据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一、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三、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影响
●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原因
●公租房腾退的问题
●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原因
●公租房腾退是什么意思
●公租房腾退房屋的程序
●公租房腾退时,需要恢复原状是什么
●关于公租房腾退的最新政策
●公租房腾退房能要吗
●公租房腾退补偿款如何分配
●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影响
●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影响
●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类型
●公租房腾退的问题
●公租房腾退是什么意思
●公租房腾退房屋的程序
●公租房腾退时,需要恢复原状是什么
●关于公租房腾退的最新政策
●公租房腾退房能要吗
●公租房腾退补偿款如何分配
●公积金暂停缴费状态可以提取吗,公积金停缴后可以提取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暂停参保状态新单位能参保吗,暂停参保新单位能交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公租房腾退是什么意思: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太原拆迁补偿款,暂停参保状态新单位能参保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合同在宽限期的效力状态,合同在宽限期内的效力状态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积金封存状态可以提取吗?,公积金封存状态如何提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公租房腾退状态有哪些类型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陈亮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