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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拆迁,企业拆迁职工补偿标准是怎么算的,企业拆迁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14 12:40:4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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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拆迁,企业拆迁职工补偿标准是怎么算的,单位要拆迁,企业拆迁职工补偿标准是怎么算的,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方面的问题。一、对员工的安置问题这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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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要拆迁,企业拆迁职工补偿标准是怎么算的,单位要拆迁,企业拆迁职工补偿标准是怎么算的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方面的问题。

一、对员工的安置问题这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同时该办法中规定,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劳动法进行补偿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企业拆迁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作如下补充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同类区位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购置房屋,不再安置拆迁定销房的补偿方式。

(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区位价和房屋重置价为主要依据进行补偿,并由拆迁人提供拆迁定销房进行安置的补偿方式。

2、评估机构的准入、确定和评估程序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机构的确认,由拆迁人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目录中选定,并在拆迁地点公示3日。公示期间,如同一项目内半数以上被拆迁人持有异议(以书面申请为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目录中抽签确定。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3日内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已确定的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上述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在拆迁现场设立接待场所,向其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3日内,可以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3日内,可以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鉴定。经鉴定,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且误差较大的,鉴定费用由出具原评估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经鉴定,评估报告正确的,应维持原评估报告,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和补偿

已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合法变更手续的住宅房屋,按非住宅房屋认定。

(一)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由评估机构按商业性非住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及相关技术规范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二)属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4、基本居住需求保障

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60平方米并仅有一处住房,且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人,由拆迁人直接安置60平方米的拆迁定销房。拆迁定销房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按照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的价格结算。

5、评估价格标准适用时点

房屋拆迁评估涉及的价格标准评估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四、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有什么标准

一、企业拆迁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吗

企业拆迁如果是迁移到新的地址,可以和员工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企业发生倒闭,则可以依据以下条款来解决: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拆迁的赔偿标准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五、企业拆迁时如何制定员工的补偿标准?

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可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合同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另外,根据不同情形,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包括员工自行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等。

法律分析

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企业拆迁时员工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及应注意事项

企业拆迁时,制定员工补偿标准涉及到合法性和应注意事项。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遵守劳动法和拆迁管理条例,确保员工合法权益。补偿标准应公平合理,考虑员工的工作年限、职位、薪资等因素。其次,应注意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解释补偿标准的依据和计算方法,确保员工理解并接受。此外,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补偿标准的公正性。同时,应及时支付补偿款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帮助员工顺利过渡。最后,企业还应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确保补偿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并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综上所述,企业在拆迁时制定员工补偿标准时,应注重合法性,并注意沟通、公正、及时支付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事项。

结语

在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标准的制定中,应注重合法性、公正性和员工沟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应公平合理,考虑员工工作年限、职位和薪资等因素。同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解释补偿标准的依据和计算方法,确保员工理解并接受。公开透明原则是必要的,确保补偿标准的公正性。及时支付补偿款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帮助员工顺利过渡。此外,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确保补偿标准符合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综上所述,企业在制定员工补偿标准时,应注重合法性、沟通、公正性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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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单位拆迁员工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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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卫慧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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