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潘先生诉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8日09:00地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九法
时间:2020年12月08日09:00
地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
委托人:潘先生
被告: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案事由:不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办案律师:高明扬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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