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张女士诉九运街镇政府国家赔偿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1日10:30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阜康市人民法院第4号法
时间:2020年12月01日10:30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阜康市人民法院第4号法庭
委托人:张女士
被告:九运街镇政府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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