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朱先生等人和律师在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办案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00地点: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委托人:朱先生
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00
地点: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委托人:朱先生等人
被告: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证据交换
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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