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言先生2人诉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决定书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30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
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30
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言先生2人
被告: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案事由: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决定书
办案律师:刘晓刚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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