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邹先生等人诉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未履行补偿标准协调职责一案办案公告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6
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6法庭
委托人:邹先生等人
被告: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未履行补偿标准协调职责
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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