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赵先生诉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征收房屋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9月13日10:00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原告:赵先
时间:2021年9月13日10:00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
原告:赵先生
被告: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办案事由:征收房屋
办案律师:李鹏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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