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李先生2人诉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职责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0年9月22日8;30地点: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11法庭委托人:李先
时间:2020年9月22日8;30
地点: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11法庭
委托人:李先生2人
被告: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案事由:不履行职责
办案律师:邵笛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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