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崔先生诉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国家赔偿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0年9月17日9:00地点: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人:崔先
时间:2020年9月17日9:00
地点: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崔先生
被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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