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赵先生等人诉鄠邑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地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人:赵先生等人被告:鄠邑区人民
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
地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赵先生等人
被告:鄠邑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征收决定
办案律师:李杨杨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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